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4年抗字第26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6月09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應執行之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4年度抗字第267號抗告人即受刑人 謝國松 上列抗告人因聲請定應執行之刑案件,不服臺灣臺中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4年4月30日第一審裁定(聲請案號:104年度聲字第1667號)提起抗告,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抗告駁回。
理由
一、抗告意旨略以:原裁定就抗告人即受刑人謝國松(下稱抗告人)所犯50罪定應執行刑18年10月,惟遺漏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49號確定判決所判處之有期徒刑3年7月,為此提出抗告,請就抗告人所犯上開案件,與附表所列50罪重定應執行刑等語。
二、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依刑法第51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者,由該案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之檢察官,聲請該法院裁定之,法院就檢察官所聲請定應執行刑之各罪審核結果,認為均合於併合處罰之規定,始得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1條、第53條及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定有明文;受刑人或其法定代理人、配偶,亦得請求前項檢察官向法院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2項亦有明文,是數罪併罰有定其應執行刑之情形,得向法院聲請者,限於該管檢察官,受刑人僅得請求該管檢察官聲請之,併予敘明。至檢察官未聲請定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基於不告不理原則,自不得任意擴張其範圍,否則即有未受請求之事項予以裁判之違法(最高法院101年度台抗字第777號、第562號、第1134號裁定意旨參照)。故於定應執行刑之案件,法院僅就檢察官所聲請定刑之數罪,審酌是否符合定應執行刑之要件即可,如所聲請之數罪均符合定應執行刑規定,法院即應予以裁定,要無另就檢察官未聲請定應執行刑之罪併予審酌之餘地。又定應執行刑確定後,縱檢察官發現受刑人另犯未經其聲請定執行刑之他罪,僅屬檢察官得否再就該他罪聲請原法院裁定另定其應執行刑之問題。
三、經查:㈠本件抗告人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及臺
灣臺中地方法院先後判處如原裁定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復據犯罪事實最後判決法院之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104年度執聲字第1297號聲請書及附表在卷可按。原審法院審核後認聲請為正當,定其應執行之刑為有期徒刑18年10月,係在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即合於法律之外部性界限,亦未逾自由裁量之內部性界限,經核尚無違誤。
㈡抗告意旨所指其另犯臺灣苗栗地方法院102年度訴字第49號
之販賣第二級毒品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7月確定,經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執字第1364號指揮執行,固有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在卷可憑,惟揆諸上開說明,此部分既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合併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原裁定法院自無從加以審酌,抗告人即難據以指摘原裁定不當。是原審法院依據檢察官之聲請,就如附表所示案件,裁定定其應執行之刑,核無違誤。上開另案所宣告之刑,如合於合併定應執行刑者,則應由檢察官另行聲請裁定,尚非原審法院所得審酌。抗告人抗告意旨指摘原裁定漏未就其上開所犯販賣第二級毒品案件,合併定其應執行刑,自無理由,應予駁回。至抗告意旨所述前開檢察官未聲請合併定應執行刑之他罪,若合於數罪併罰之規定,抗告人自亦得請求檢察官另行聲請之,附此敘明。
四、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12條,裁定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6月9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康應龍
法官林三元法官張靜琪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再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李淑芬中華民國104年6月9日┌────────┬─────────┬─────────┬─────────┐│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一級毒品)│(施用第二級毒品)│(施用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10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18日│102年2月18日│102年3月1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毒偵字│察署102年度毒偵字│察署102年度毒偵字│││第695號│第695號│第922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2年度訴字第839號│102年度訴字第839號│102年度訴字第466號││事實審││││(協商判決)││├────┼─────────┼─────────┼─────────┤││判決日期│102年6月24日│102年6月24日│102年10月30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2年度訴字第839號│102年度訴字第839號│102年度訴字第466號││判決││││││├────┼─────────┼─────────┼─────────┤││判決│102年7月19日│102年7月19日│102年10月30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執字第│察署102年度執字第│察署102年度執字第│││8372號(編號1~2定│8372號(編號1~2定│3690號(編號3~4定│││為1年4月)│為1年4月)│為1年2月)│└────────┴─────────┴─────────┴─────────┘┌────────┬─────────┬─────────┬─────────┐│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施用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15年2月│有期徒刑15年2月│├────────┼─────────┼─────────┼─────────┤│犯罪日期│102年3月11日│102年2月14日│102年2月18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毒偵字│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第922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2年度訴字第466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協商判決)││││├────┼─────────┼─────────┼─────────┤││判決日期│102年10月30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苗栗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2年度訴字第466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2年10月30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苗栗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2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3690號(編號3~4定│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為1年2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7│8│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9月│有期徒刑7年9月│有期徒刑7年9月│├────────┼─────────┼─────────┼─────────┤│犯罪日期│102年1月22日│102年1月25日│102年1月26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10│11│1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2年1月31日│102年2月8日│102年2月4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13│14│1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5日│102年2月8日│102年2月9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16│17│1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10日│102年2月11日│102年2月12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19│20│21│├────────┼─────────┼─────────┼─────────┤│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1日│102年2月5日│102年2月9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22│23│2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18日│102年1月21日│102年1月22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25│26│27│├────────┼─────────┼─────────┼─────────┤│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2年1月29日│102年1月31日│102年2月7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28│29│30│├────────┼─────────┼─────────┼─────────┤│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11日│102年2月13日│102年2月13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31│32│3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14日│102年1月21日│102年1月30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34│35│36│├────────┼─────────┼─────────┼─────────┤│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2日│102年2月3日│102年2月3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37│38│39│├────────┼─────────┼─────────┼─────────┤│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5日│102年2月9日│102年2月9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40│41│42│├────────┼─────────┼─────────┼─────────┤│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10日至102│102年1月29日│102年1月30日│││年2月11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43│44│45│├────────┼─────────┼─────────┼─────────┤│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一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8月│有期徒刑7年2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15日│102年2月22日│102年2月7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46│47│48│├────────┼─────────┼─────────┼─────────┤│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2月│有期徒刑7年2月│有期徒刑7年2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16日│102年1月21日│102年1月23日至102│││││年1月24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編號│49│50││├────────┼─────────┼─────────┼─────────┤│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販賣第二級毒品)│(販賣第二級毒品)││├────────┼─────────┼─────────┼─────────┤│宣告刑│有期徒刑7年2月│有期徒刑7年2月││├────────┼─────────┼─────────┼─────────┤│犯罪日期│102年2月5日│102年1月27日││├────────┼─────────┼─────────┼─────────┤│偵查(自訴)機關│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年度案號│察署102年度偵字第│察署102年度偵字第││││14267、27378號│14267、27378號││├───┬────┼─────────┼─────────┼─────────┤││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最後│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3年10月15日│103年10月15日││├───┼────┼─────────┼─────────┼─────────┤││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確定│案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103年度訴字第454號│││判決││││││├────┼─────────┼─────────┼─────────┤││判決│104年3月25日│104年3月25日││││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否│否│││之案件││││├────────┼─────────┼─────────┼─────────┤│備註│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104年度執字第│察署104年度執字第││││5074號(編號5~50│5074號(編號5~50││││定為16年10月)│定為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