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侵訴字第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09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侵訴字第88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選任辯護人林開福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8月9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巫淑芳
法官陳航代法官蔡家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淑華中華民國106年8月9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6年侵訴字第8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8月09日
裁判案由:妨害性自主罪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6年度侵訴字第88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乙○○選任辯護人林開福律師上列被告因妨害性自主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8月9日
刑事第十五庭審判長法官巫淑芳
法官陳航代法官蔡家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陳淑華中華民國10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