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1400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1400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9月0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1400號聲請人 賴威辰 (即 賴炳懋 之繼承人)代理人 邱富彥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3年度司催字第719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3年8月11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9月4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蒨儀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3年9月4日
書記官謝淑芬┌──────────────────────────────┐│附表:103年度除字第1400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0002│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0003│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0004│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0005│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0006│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0007│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0008│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0009│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0010│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0011│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0012│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0013│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0014│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0015│住商實業股份有限公司│79ND-000000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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