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度訴字第412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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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96年訴字第41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3月13日
裁判案由: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6年度訴字第412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於臺灣宜蘭監獄執行中)上列被告因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6年3月13日
刑事第十二庭法官徐蘭萍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莊川億中華民國9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