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7年度易字第6號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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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南投地方法院107年易字第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8月09日

裁判案由:政府採購法


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7年度易字第6號公訴人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悅騰營造有限公司兼代表人張燕玲共同選任辯護人 許秉燁 律師被告 韋立 營造有限公司代表人 龔家右 被告 徐祥航 兼代理人共同選任辯護人 王士銘 律師被告 黃麗珠 上列被告等因政府採購法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8月9日
刑事第四庭法官楊國煜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8年8月12日
書記官劉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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