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7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東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7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07月22日

裁判案由:違反森林法


臺灣臺東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72號公訴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陳信穎上列被告因違反森林法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4年度偵字第3301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5年7月22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陳昱維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5年7月22日
書記官許婉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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