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100年智簡字第127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1月02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0年度智簡字第127號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儀惠上列被告因違反商標法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
0年度偵字第15125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林儀惠犯商標法第八十二條之非法販賣侵害商標權之商品罪,科罰金新臺幣伍萬元,如易服勞役,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緩刑貳年。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沒收。
事實
一、林儀惠明知如附表一所示之商標圖樣,均係日商三麗鷗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三麗鷗公司)向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註冊登記核准在案,取得商標專用權而仍在商標專用期間內之註冊商標(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附表1編號16、17部分,誤將商標權人載為CHARMMYKITTY),指定使用於如附表一所示專用範圍之商品,任何人未經上開商標權人之同意或授權,不得於同一商品或類似商品,使用相同或近似於此等註冊商標圖樣,亦不得販賣或意圖販賣而陳列前述商標權人之商品,竟基於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之犯意,自民國98年5月間某日起,陸續以新臺幣(下同)100元至4,000元(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誤載為1,000元)之代價,透過大陸地區淘寶網站,向不詳廠商販入如附表二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共1,377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誤載為1,376件),並在其位於高雄市○○區○○○路○○巷○號3樓之住處,利用電腦、網路連線設備連線至「雅虎奇摩拍賣」及「露天拍賣」等網站,分別以其所申請之「p4street」、「p4streets」(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容有漏載)等帳號,在前揭網站上以每件賺取約40元至200元不等之利潤,刊登販賣上開仿冒商標商品之訊息,販售予有意購買之不特定人以牟利,並提供其向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彰化光復路郵局申設之帳號00000000000000號、及向第一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鹽埕分行申設之帳號00000000000號等帳戶,作為各該購買者匯入買賣價金使用。
嗣經警於99年12月2日持搜索票,前往林儀惠上址住處執行搜索,並扣得如附表二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始悉上情。
二、案經三麗鷗公司訴由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二總隊第一大隊第二中隊報告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
理由
一、按被告以外之人於審判外之言詞或書面陳述,除法律有規定者外,不得作為證據;前項規定,於法院以簡易判決處刑者,不適用之,刑事訴訟法第159條第1項、第2項前段分別定有明文。本案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是本院後開引用具傳聞性質之證據資料,揆諸上揭規定,不受同法第159條第1項之限制,均有證據能力,合先敘明。
二、上開犯罪事實,業據被告林儀惠於本院審理時供承不諱(見院一卷第15頁、第29頁),並有被告於「雅虎奇摩拍賣」網站之帳號申請登記資料1紙(見警卷第6頁)、被告相關IP登入資料1份(見警卷第9頁至第13頁)、「雅虎奇摩拍賣」網站網頁翻拍照片共41張(分見警卷第20頁至第24頁、第62頁至第97頁)、萬國法律事務所99年11月9日侵權仿冒品鑑定報告1份(見警卷第16頁至第19頁)、萬國法律事務所侵害商標權真仿品比對報告1份(見警卷第168頁至第194頁)、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商標檢索資料共17份(見警卷第11
4頁至第166頁)、第一商業銀行鹽埕分行99年11月12日(99)一鹽字第77號函暨附件1份(見警卷第27頁至第28頁)、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彰化郵局99年11月9日彰營字第0991803735號函暨附件1份(見警卷第29頁至第30頁)、被告所有之上開金融帳戶資料交易明細共2份(分見警卷第195頁至第202頁、第203頁至第210頁)、仿冒商標商品蒐證採樣相片共2張(見警卷第14頁、第15頁)、查獲現場照片共3張(見警卷第39頁至第41頁)在卷可稽,被告自白核與事實相符。本案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應依法論科。
三、按網路買賣為現今常見之交易方式,在網路上刊登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之訊息,與公然陳列仿冒商標商品之實品無異。次按商標法第82條所稱販賣,以行為人明知為此類商品,具有營利之目的,將之販入或賣出,有其一即屬成立,並不以販入後復行賣出為構成要件(最高法院80年度台非字第48號判決意旨參照)。查被告基於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之犯意,以每件100元至4,000元之代價,向不詳廠商販入如附表二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揆諸前開說明,即構成販賣行為。核被告所為,係犯商標法第82條、第81條第1款之明知為未得商標權人同意,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於他人註冊商標之商品而販賣罪。被告意圖販賣而陳列仿冒商標商品之低度行為,為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之高度行為所吸收,不另論罪。又按刑事法若干犯罪行為態樣,本質上原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立法時既予特別歸類,定為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要素,則行為人基於概括之犯意,在密切接近之一定時、地持續實行之複次行為,倘依社會通念,於客觀上認為符合一個反覆、延續性之行為觀念者,於刑法評價上,即應僅成立一罪,俾免有重複評價、刑度超過罪責與不法內涵之疑慮。學理上所稱「集合犯」之職業性、營業性或收集性等具有重複特質之犯罪均屬之,例如經營、從事業務、收集、販賣、製造、散布等行為概念者是(最高法院95年度台上字第1079號、第3937號、第4686號判決意旨參照)。查本案被告自98年5月間某日起迄為警查獲時止,均係基於單一之販賣意思,且其分別於「雅虎奇摩拍賣」及「露天拍賣」等網站,販賣上揭仿冒商標商品之營業性行為,係在密集期間內以相同之方式持續進行,未曾間斷,是此販賣仿冒商標商品之犯行,即具有反覆、延續實行之特徵,從而在行為概念上,縱有多次販賣之舉措,且係在不同拍賣網站為之,仍應評價認係包括一罪之集合犯,僅論以一罪。又被告同時販賣如附表二所示仿冒商標商品,係以一販賣行為同時侵害如附表一所示數商標專用權,而觸犯相同之罪名,為同種想像競合犯,應依刑法第55條前段之規定,從一重處斷。
四、爰審酌被告為圖私利,販賣如附表二所示之仿冒商標商品,數量非微,非但侵害商標權人之權益,且足以擾亂國內同一商品市場之健全發展,影響國家正常經濟及貿易形象,行為實有不該,惟被告犯後坦承犯行,深表悔意,有其書寫之悔過書1份在卷可按(見偵卷第9頁),亦與三麗鷗公司以一次性給付之方式支付和解金20萬元而達成和解,此經被告陳明在卷(見院一卷第34頁、第35頁),且有該公司出具之刑事陳報狀1份附卷為憑(見院一卷第19頁),又被告前無任何犯罪科刑與執行紀錄,有卷附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1紙可查(見院一卷第10頁),素行尚稱良好,另其係因經濟欠佳,為照顧重病之公公與繳納就學貸款,始為本案犯行,亦經被告陳述在卷(見院一卷第34頁),並有被告公公之戶籍謄本與相關貸款資料各1份在卷可佐(見偵卷第10頁、第11頁),復酌以被告販賣期間未長、所獲利益非鉅、智識程度為大學肄業,現無工作,及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生活狀況、犯罪後之態度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服勞役之折算標準。至扣案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均係被告犯商標法第82條、第81條第1款之罪所販賣之商品,應依同法第83條之規定,均宣告沒收。
五、末查,被告前未曾因故意犯罪受有期徒刑以上刑之宣告,且業與三麗鷗公司以一次性給付和解金20萬元之方式達成和解,均如前述,三麗鷗公司亦陳明若法院為緩刑之宣告將予尊重乙情,有上開該公司出具之刑事陳報狀1份附卷可據,被告因一時失慮,致罹刑章,諒其經此偵、審程序及刑之宣告,應知所警惕,而無再犯之虞,故認對其宣告之刑以暫不執行為適當,爰依刑法第74條第1項第1款之規定,予以宣告緩刑2年,以啟自新。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
0條第1項,商標法第82條、第81條第1款、第83條,刑法第11條、第55條前段、第42條第3項前段、第74條第1項第1款,逕以簡易判決處刑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郭來裕到庭執行職務。
中華民國101年1月2日
高雄簡易庭法官林幸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件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狀,上訴於本院管轄之第二審地方法院合議庭。
中華民國101年1月3日
書記官葉正昭附錄本判決論罪之法條:
商標法第81條未得商標權人或團體商標權人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下罰金:
一、於同一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者。
二、於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相同之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三、於同一或類似之商品或服務,使用近似於其註冊商標或團體商標之商標,有致相關消費者混淆誤認之虞者。
商標法第82條明知為前條商品而販賣、意圖販賣而陳列、輸出或輸入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五萬元以下罰金。
附表一:
┌─┬────┬─────┬─────┬─────────────────┐│編│商標名稱│註冊審定號│專用期限│專用範圍││號│││││├─┼────┼─────┼─────┼─────────────────┤│1│HELLO│00000000│109.06.15│非電氣式金屬製鎖具、刀剪、家庭或廚│││KITTY│││房用刀/叉/匙、電熨斗、救生圈、頭│││及圖│││盔、電腦硬體、電話機、捲尺、秤、雷││││││射唱片整理盒、筆記型個人電腦專用袋││││││、照相器材箱套、眼鏡盒、擴音器、滑││││││鼠墊、嬉水用游泳圈、家庭用電動按摩││││││器、相片架、貼紙、筆記簿、筆、原子││││││筆、筆盒、鉛筆盒、紙杯墊、傘、包裝││││││用皮小袋、手提包、手提皮包、書包、││││││購物袋、背帶、嬰兒用品置放袋、旅行││││││袋、鍋子、食物夾、碗、深底厚磁大碗││││││、保溫水瓶、托盤、非貴金屬製存錢筒││││││、垃圾箱、肥皂盒、隔熱手套、茶杯、││││││碟、馬克杯、紅茶濾泡器、貴金屬製粉││││││盒、靴鞋、運動服、拖鞋、手機吊飾、││││││手機裝飾品、手機吊袋等。│├─┼────┼─────┼─────┼─────────────────┤│2│HELLO│00000000│109.06.15│鍋子、食物夾、碗、保溫水瓶、托盤、│││KITTY圖│││菜盤、鍋墊、冷熱水瓶、非貴金屬製存││││││錢筒、抹布、杯、垃圾箱、肥皂盒、隔││││││熱手套、茶杯、飯碗、咖啡杯、馬克杯││││││、紅茶濾泡器等。│├─┼────┼─────┼─────┼─────────────────┤│3│HELLO│00000000│102.02.28│手機吊飾、手機裝飾品、髮飾、手機吊│││KITTY圖│││袋等。│├─┼────┼─────┼─────┼─────────────────┤│4│HELLO│00000000│100.11.30│手動計算機、捲尺、秤、行動電話用收│││KITTY圖│││納盒、行動電話外殼、行動電話機護套││││││、手機座、雷射唱片整理盒、泳鏡、蛙││││││鏡、耳機、擴音器、體重計、滑鼠等。│├─┼────┼─────┼─────┼─────────────────┤│5│HELLO│00000000│100.12.15│行李吊牌、貼紙、訂書機、汽車裝飾用│││KITTY圖│││貼紙、裝飾用標語旗、紙杯墊等。│├─┼────┼─────┼─────┼─────────────────┤│6│HELLO│00000000│101.09.15│燈泡及照明器具、加熱器、電壺、懷爐│││KITTY圖│││、保暖器、電扇、手電筒、暖爐等。│├─┼────┼─────┼─────┼─────────────────┤│7│HELLO│00000000│100.09.15│煙灰缸等。│││KITTY圖││││├─┼────┼─────┼─────┼─────────────────┤│8│HELLO│00000000│101.04.15│靠墊、椅墊、座墊、枕頭、非貴重金屬│││KITTY圖│││製珠寶箱/珠寶盒/首飾盒、塑膠裝置││││││物、鏡子、非金屬製衣服掛勾、相框、││││││化妝鏡等。│├─┼────┼─────┼─────┼─────────────────┤│9│HELLO│00000000│108.01.15│衣服、外套、圍裙、服飾用禦寒用手套│││KITTY圖│││、帽子等。│├─┼────┼─────┼─────┼─────────────────┤│10│HELLO│00000000│101.02.29│室內玩具、麻將、玩具等。│││KITTY圖││(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誤載為101.││││││08.29)││├─┼────┼─────┼─────┼─────────────────┤│11│HELLO│00000000│105.01.31│浴墊、踏墊等。│││KITTY圖││││├─┼────┼─────┼─────┼─────────────────┤│12│HELLO│00000000│109.11.15│刀剪、修腳趾器具組、修指甲器具組、│││KITTY圖│││家庭或廚房用刀/叉/匙等。│├─┼────┼─────┼─────┼─────────────────┤│13│HELLO│00000000│109.11.30│貴重金屬製珠寶盒、鐘錶及其零組件、│││KITTY圖│││鬧鐘等。│├─┼────┼─────┼─────┼─────────────────┤│14│HELLO│00000000│109.11.15│布簾、窗簾、桌巾、浴簾、布製馬桶座│││KITTY圖│││套、面紙盒套、門把套、門簾等。│├─┼────┼─────┼─────┼─────────────────┤│15│HELLO│00000000│109.10.31│皮包、錢袋、錢包、手提包、手提皮包│││KITTY圖│││、書包等。│├─┼────┼─────┼─────┼─────────────────┤│16│MY│00000000│109.06.15│非電氣式金屬製鎖具、手機座、耳機、│││MELODY│││鑰匙圈之裝飾品、手機吊飾、手機裝飾│││及圖│││品等。│├─┼────┼─────┼─────┼─────────────────┤│17│CHARMMY│00000000│104.06.30│馬克杯等。│││KITTY││││││及圖││││└─┴────┴─────┴─────┴─────────────────┘附表二:
┌──┬──────────────────┬───────┐│編號│扣案商品名稱│數量│├──┼──────────────────┼───────┤│1│仿冒HELLOKITTY商標馬克杯│31件│├──┼──────────────────┼───────┤│2│仿冒CHARMMYKITTY商標馬克杯│4件│├──┼──────────────────┼───────┤│3│仿冒HELLOKITTY商標辦公杯│9件│├──┼──────────────────┼───────┤│4│仿冒HELLOKITTY商標塑膠杯│8件│├──┼──────────────────┼───────┤│5│仿冒HELLOKITTY商標保溫杯│11件│├──┼──────────────────┼───────┤│6│仿冒HELLOKITTY商標杯盤│60件│├──┼──────────────────┼───────┤│7│仿冒HELLOKITTY商標盤子│61件│├──┼──────────────────┼───────┤│8│仿冒HELLOKITTY商標托盤│5件│├──┼──────────────────┼───────┤│9│仿冒HELLOKITTY商標相機包│42件│├──┼──────────────────┼───────┤│10│仿冒HELLOKITTY商標碗│36件│├──┼──────────────────┼───────┤│11│仿冒HELLOKITTY商標皮包│99件│├──┼──────────────────┼───────┤│12│仿冒HELLOKITTY商標鑰匙圈│8件│├──┼──────────────────┼───────┤│13│仿冒HELLOKITTY商標餐盤│79件│├──┼──────────────────┼───────┤│14│仿冒HELLOKITTY商標盥洗用具│24件│├──┼──────────────────┼───────┤│15│仿冒HELLOKITTY商標碗盤│12件│├──┼──────────────────┼───────┤│16│仿冒HELLOKITTY商標陶瓷杯│2件│├──┼──────────────────┼───────┤│17│仿冒HELLOKITTY商標手機座│15件│├──┼──────────────────┼───────┤│18│仿冒MYMELODY商標手機座│5件│├──┼──────────────────┼───────┤│19│仿冒HELLOKITTY商標鑽表│12件│├──┼──────────────────┼───────┤│20│仿冒HELLOKITTY商標釘書機│17件│├──┼──────────────────┼───────┤│21│仿冒HELLOKITTY商標鎖頭│7件│├──┼──────────────────┼───────┤│22│仿冒MYMELODY商標鎖頭│3件│├──┼──────────────────┼───────┤│23│仿冒HELLOKITTY商標行李吊牌│2件│├──┼──────────────────┼───────┤│24│仿冒HELLOKITTY商標塑膠杯墊│10件│├──┼──────────────────┼───────┤│25│仿冒HELLOKITTY商標陶瓷杯墊│12件│├──┼──────────────────┼───────┤│26│仿冒HELLOKITTY商標捲尺│4件│├──┼──────────────────┼───────┤│27│仿冒HELLOKITTY商標電扇│9件│├──┼──────────────────┼───────┤│28│仿冒HELLOKITTY商標吹風機│2件│├──┼──────────────────┼───────┤│29│仿冒HELLOKITTY商標熨斗│4件│├──┼──────────────────┼───────┤│30│仿冒HELLOKITTY商標肥皂盒│2件│├──┼──────────────────┼───────┤│31│仿冒HELLOKITTY商標吸盤警示貼│1件│├──┼──────────────────┼───────┤│32│仿冒HELLOKITTY商標手電筒│1件│├──┼──────────────────┼───────┤│33│仿冒HELLOKITTY商標鐵盒│2件│├──┼──────────────────┼───────┤│34│仿冒HELLOKITTY商標餐具組│6件│├──┼──────────────────┼───────┤│35│仿冒HELLOKITTY商標鏡子│7件│├──┼──────────────────┼───────┤│36│仿冒HELLOKITTY商標筆袋│5件│├──┼──────────────────┼───────┤│37│仿冒HELLOKITTY商標眼鏡盒│9件│├──┼──────────────────┼───────┤│38│仿冒HELLOKITTY商標煙灰缸│3件│├──┼──────────────────┼───────┤│39│仿冒HELLOKITTY商標手機珠寶貼紙│16件│├──┼──────────────────┼───────┤│40│仿冒HELLOKITTY商標掛勾│4件│├──┼──────────────────┼───────┤│41│仿冒HELLOKITTY商標小提袋│5件│├──┼──────────────────┼───────┤│42│仿冒HELLOKITTY商標電話│14件│├──┼──────────────────┼───────┤│43│仿冒HELLOKITTY商標電話│3件│├──┼──────────────────┼───────┤│44│仿冒HELLOKITTY商標相框│17件│├──┼──────────────────┼───────┤│45│仿冒HELLOKITTY商標首飾盒│1件│├──┼──────────────────┼───────┤│46│仿冒HELLOKITTY商標筆筒│7件│├──┼──────────────────┼───────┤│47│仿冒MYMELODY商標撲滿│4件│├──┼──────────────────┼───────┤│48│仿冒HELLOKITTY商標掛鐘│3件│├──┼──────────────────┼───────┤│49│仿冒HELLOKITTY商標蛙鏡│13件│├──┼──────────────────┼───────┤│50│仿冒HELLOKITTY商標壓瓶│3件│├──┼──────────────────┼───────┤│51│仿冒MYMELODY商標隔熱手套│4件│├──┼──────────────────┼───────┤│52│仿冒HELLOKITTY商標滑鼠墊│25件│├──┼──────────────────┼───────┤│53│仿冒HELLOKITTY商標門把套│18件│├──┼──────────────────┼───────┤│54│仿冒HELLOKITTY商標隔熱墊│7件│├──┼──────────────────┼───────┤│55│仿冒HELLOKITTY商標立體開口手套│6件│├──┼──────────────────┼───────┤│56│仿冒HELLOKITTY商標鬧鐘│25件│├──┼──────────────────┼───────┤│57│仿冒HELLOKITTY商標筆記本│4件│├──┼──────────────────┼───────┤│58│仿冒HELLOKITTY商標原子筆│27件│├──┼──────────────────┼───────┤│59│仿冒HELLOKITTY商標塑膠瓶│4件│├──┼──────────────────┼───────┤│60│仿冒HELLOKITTY商標雨傘│9件│├──┼──────────────────┼───────┤│61│仿冒HELLOKITTY商標剪刀│6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誤載││││為5件)│├──┼──────────────────┼───────┤│62│仿冒HELLOKITTY商標抹布│3件│├──┼──────────────────┼───────┤│63│仿冒HELLOKITTY商標玩具│3件│├──┼──────────────────┼───────┤│64│仿冒HELLOKITTY商標手機吊飾│8件│├──┼──────────────────┼───────┤│65│仿冒MYMELODY商標手機吊飾│7件│├──┼──────────────────┼───────┤│66│仿冒HELLOKITTY商標封口夾│6件│├──┼──────────────────┼───────┤│67│仿冒HELLOKITTY商標面紙盒套│2件│├──┼──────────────────┼───────┤│68│仿冒HELLOKITTY商標垃圾桶│11件│├──┼──────────────────┼───────┤│69│仿冒HELLOKITTY商標電動按摩器│3件│├──┼──────────────────┼───────┤│70│仿冒HELLOKITTY商標遮陽帽│7件│├──┼──────────────────┼───────┤│71│仿冒HELLOKITTY商標計算機│20件│├──┼──────────────────┼───────┤│72│仿冒HELLOKITTY商標腳踏車安全帽│3件│├──┼──────────────────┼───────┤│73│仿冒HELLOKITTY商標收納袋│6件│├──┼──────────────────┼───────┤│74│仿冒HELLOKITTY商標CD盒│1件│├──┼──────────────────┼───────┤│75│仿冒HELLOKITTY商標圍裙│3件│├──┼──────────────────┼───────┤│76│仿冒HELLOKITTY商標耳機│2件│├──┼──────────────────┼───────┤│77│仿冒MYMELODY商標耳機│1件│├──┼──────────────────┼───────┤│78│仿冒HELLOKITTY商標體重機│19件│├──┼──────────────────┼───────┤│79│仿冒HELLOKITTY商標燈飾│4件│├──┼──────────────────┼───────┤│80│仿冒HELLOKITTY商標化妝箱│7件│├──┼──────────────────┼───────┤│81│仿冒HELLOKITTY商標游泳圈│5件│├──┼──────────────────┼───────┤│82│仿冒HELLOKITTY商標泡麵碗│3件│├──┼──────────────────┼───────┤│83│仿冒HELLOKITTY商標鍋子│4件│├──┼──────────────────┼───────┤│84│仿冒HELLOKITTY商標電暖袋│2件│├──┼──────────────────┼───────┤│85│仿冒HELLOKITTY商標沖茶器│1件│├──┼──────────────────┼───────┤│86│仿冒HELLOKITTY商標筆記型電腦貼紙│15件│├──┼──────────────────┼───────┤│87│仿冒HELLOKITTY商標麻將桌布│2件│├──┼──────────────────┼───────┤│88│仿冒HELLOKITTY商標喇叭│29件│├──┼──────────────────┼───────┤│89│仿冒HELLOKITTY商標桌燈│3件│├──┼──────────────────┼───────┤│90│仿冒HELLOKITTY商標洗衣籃│2件│├──┼──────────────────┼───────┤│91│仿冒HELLOKITTY商標CD盒│2件│├──┼──────────────────┼───────┤│92│仿冒HELLOKITTY商標壁燈│2件│├──┼──────────────────┼───────┤│93│仿冒HELLOKITTY商標筆記型電腦包│25件│├──┼──────────────────┼───────┤│94│仿冒HELLOKITTY商標熱水瓶│5件│├──┼──────────────────┼───────┤│95│仿冒HELLOKITTY商標貓頭面紙盒│2件│├──┼──────────────────┼───────┤│96│仿冒HELLOKITTY商標滑鼠手腕墊│3件│├──┼──────────────────┼───────┤│97│仿冒HELLOKITTY商標貓頭筆袋│5件│├──┼──────────────────┼───────┤│98│仿冒HELLOKITTY商標門簾│7件│├──┼──────────────────┼───────┤│99│仿冒HELLOKITTY商標腳踏墊│4件│├──┼──────────────────┼───────┤│100│仿冒HELLOKITTY商標服飾│22件│├──┼──────────────────┼───────┤│101│仿冒HELLOKITTY商標馬桶座墊│3件│├──┼──────────────────┼───────┤│102│仿冒HELLOKITTY商標抱枕│9件│├──┼──────────────────┼───────┤│103│仿冒HELLOKITTY商標滑鼠│24件│├──┼──────────────────┼───────┤│104│仿冒HELLOKITTY商標I-PHONE手機保護蓋│14件│├──┼──────────────────┼───────┤│105│仿冒HELLOKITTY商標修容組│14件│├──┼──────────────────┼───────┤│106│仿冒HELLOKITTY商標游泳圈│2件│├──┼──────────────────┼───────┤│107│仿冒HELLOKITTY商標鉛筆盒│3件│├──┼──────────────────┼───────┤│108│仿冒HELLOKITTY商標浴室門簾│3件│├──┼──────────────────┼───────┤│109│仿冒HELLOKITTY商標筆記型電腦散熱台│5件│├──┼──────────────────┼───────┤│110│仿冒HELLOKITTY商標拖鞋│24件│├──┼──────────────────┼───────┤│111│仿冒HELLOKITTY商標童鞋│1件│├──┼──────────────────┼───────┤│112│仿冒HELLOKITTY商標旅行袋│10件│├──┼──────────────────┼───────┤│113│仿冒HELLOKITTY商標旅行袋│4件│├──┼──────────────────┼───────┤│114│仿冒HELLOKITTY商標書包│4件│├──┼──────────────────┼───────┤│115│仿冒HELLOKITTY商標手提包│55件│├──┼──────────────────┼───────┤│116│仿冒HELLOKITTY商標麻將組│5件│├──┼──────────────────┼───────┤│117│仿冒HELLOKITTY商標貼紙│84件│├──┼──────────────────┴───────┤│合計│1,377件(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誤載為1,376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