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13年度附民字第2487號刑事裁定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裁定

113年度附民字第2487號

原告 劉益順

被告 林俊耀

上列被告因詐欺等案件(113年度金訴字第2748號),經原告提起請求損害賠償之附帶民事訴訟,因事件繁雜非經長久之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之規定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1月20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鄭燕璘

法官莊玉熙

法官郭瓊徽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徐慧嵐

中華民國114年1月20日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