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7年司促字第885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04月1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7年度司促字第8852號債權人 林明君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竣宇工業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債務人法定代理人之身分證統一編號是否有誤,如有誤載,請具狀更正。
㈡提出債務人最新公司變更登記事項卡及法定代理人最新戶籍謄本(全戶動態記事及個人記事均勿省略)。
二、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7年4月12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李峻源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7年4月12日
書記官施玉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