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42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427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明宏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林宜靜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7月31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鄭燕璘
法官陳淑勤法官周宛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鄭佩玉中華民國102年7月31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102年訴字第42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2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2年度訴字第427號公訴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蔡明宏指定辯護人本院公設辯護人林宜靜上列被告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2年7月31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鄭燕璘
法官陳淑勤法官周宛瑩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鄭佩玉中華民國102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