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雲林地方法院83年訴字第2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8月02日
裁判案由:塗銷所有權登記等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八十三年度訴字第二六號
抗告人即甲0000000右抗告人與原告乙○○間因八十三年訴字第二六號塗銷所有權登記等事件,抗告人對於民國九十年五月九日本院命承受訴訟之裁定提起抗告。查本件應徵裁判費銀元壹拾伍元,折合新台幣肆拾伍元,未據抗告人繳納,茲限該抗告人於收受本裁定後五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即駁回其抗告,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日
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民事第一庭~B法官蕭守田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九十年八月二日~B法院書記官張義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