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重訴字第1080號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

109年度重訴字第1080號

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

被告林天佑

選任辯護人曾慶崇律師

上列被告因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等案件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本院合議庭裁定由受命法官獨任行簡式審判程序後,業經辯論終結在案,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14年2月25日

刑事第十九庭法官林忠澤

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政佑

中華民國114年2月26日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