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度司催字第310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8年司催字第310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5月03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8年度司催字第310號聲請人禾林國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吳芳陞 上聲請人聲請公示催告,聲請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一、請提出台中商業銀行后里分行出具之票據掛失止付通知書。
二、請確認本件聲請人正確為何人?(聲請人與票據掛失之通知人不符)。
中華民國108年5月3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林怡秋
一、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二、嗣後遞狀均須註明案號、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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