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1年除字第24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2月0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1年度除字第24號聲請人 邱聰明 即聯邦起重行.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0年度司催字第106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100年12月1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1年2月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黃裕仁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1年2月6日
書記官司立文┌──────────────────────────────────────────────┐│支票附表:101年度除字第24號│├──┬─────────┬─────────┬──────┬──────┬──────┬──┤│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支票號碼│備考││││││(新臺幣)│││├──┼─────────┼─────────┼──────┼──────┼──────┼──┤│001│原大事業有限公司林│台灣新光商業銀行南│100年8月31日│2,585元│EX0000000││││ 欽祺 │台中分行│││││├──┼─────────┼─────────┼──────┼──────┼──────┼──┤│002│台灣薄膜工業股份有│玉山商業銀行南屯分│100年9月30日│20,160元│AI0000000││││限公司 林富源 │行│││││├──┼─────────┼─────────┼──────┼──────┼──────┼──┤│003│九壽實業股份有限公│兆豐國際商業銀行中│100年9月8日│5,355元│CW0000000││││ 司林文山 │台中分行│││││├──┼─────────┼─────────┼──────┼──────┼──────┼──┤│004│蘿雅蒂詩國際開發股│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西│100年8月31日│10,185元│LY0000000││││份有限公司林月梅│台中分行│││││├──┼─────────┼─────────┼──────┼──────┼──────┼──┤│005│錳鋼企業股份有限公│三信商業銀行國光分│100年8月31日│2,310元│FA0000000││││司 李松敏 │行│││││├──┼─────────┼─────────┼──────┼──────┼──────┼──┤│006│昱美包裝事業股份有│合作金庫商業銀行西│100年9月30日│6,405元│XG0000000││││限公司 張復志 │屯分行│││││├──┼─────────┼─────────┼──────┼──────┼──────┼──┤│007│桂鉦機械股份有限公│台灣中小企業銀行西│100年8月31日│2,310元│AZ0000000││││ 司賴永霖 │屯分行│││││├──┼─────────┼─────────┼──────┼──────┼──────┼──┤│008│中徽實業有限公司童│台灣中小企業銀行北│100年9月30日│2,310元│AZ0000000││││禮學│屯分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