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度司拍字第56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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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10年司拍字第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5月07日
裁判案由:拍賣抵押物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0年度司拍字第56號聲請人 朱小如 相對人 鄞陳錦萍 上列當事人間聲請拍賣抵押物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准予拍賣。
程序費用新臺幣貳仟元由相對人負擔。
理由
一、按抵押權人於債權已屆清償期而未受清償者,得聲請法院拍賣抵押物,就其賣得價金而受清償,民法第873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聲請人主張:相對人鄞陳錦萍與第三人即連帶保證人何昱震於民國109年9月17日向聲請人借款新臺幣120萬元,約定清償日期為109年10月16日,且有利息、遲延利息及違約金之約定,並於109年9月21日以相對人所有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設定普通抵押權為擔保,經登記在案。詎清償期屆至後,相對人未依約履行,為此聲請拍賣抵押物,以資受償,並提出借據、抵押權設定契約書、他項權利證明書、土地及建物登記第一類謄本等為證。
三、本院經核上開聲請人之聲請尚無不合,應予准許。
四、爰依非訟事件法第21條第2項、第24條第1項、民事訴訟法第78條,裁定如主文。
五、如不服本裁定,應於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000元。關係人如就聲請所依據之法律關係有爭執者,得提起訴訟爭執之。
中華民國110年5月7日
司法事務官湯明錦┌─────────────────────────────────────────────┐│附表:110年度司拍字第56號│├──┬──────────────────┬─┬──────────┬────┬─────┤│編號│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備考│││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公頃│公畝│平方公尺│範圍││├──┼───┼────┼──┼──┼───┼─┼──┼──┼────┼────┼─────┤│001│屏東縣│泰武鄉│ 佳平 ││535││0│47│60.00│全部││├──┼───┼────┼──┼──┼───┼─┼──┼──┼────┼────┼─────┤│002│屏東縣│泰武鄉│佳平││560││0│83│10.00│2分之1││├──┼───┼────┼──┼──┼───┼─┼──┼──┼────┼────┼─────┤│003│屏東縣│泰武鄉│佳平││670││49│83│30.00│498330分│││││││││││││之17281││├──┼───┼────┼──┼──┼───┼─┼──┼──┼────┼────┼─────┤│004│屏東縣│泰武鄉│佳平││680││0│93│00.00│2分之1││├──┼───┼────┼──┼──┼───┼─┼──┼──┼────┼────┼─────┤│005│屏東縣│泰武鄉│佳平││686││6│18│20.00│4分之1││├──┼───┼────┼──┼──┼───┼─┼──┼──┼────┼────┼─────┤│006│屏東縣│泰武鄉│佳平││690││0│14│00.00│全部││├──┼───┼────┼──┼──┼───┼─┼──┼──┼────┼────┼─────┤│007│屏東縣│泰武鄉│佳平││692││0│98│30.00│2分之1││├──┼───┼────┼──┼──┼───┼─┼──┼──┼────┼────┼─────┤│008│屏東縣│泰武鄉│佳平││716││0│89│30.00│全部││├──┼───┼────┼──┼──┼───┼─┼──┼──┼────┼────┼─────┤│009│屏東縣│泰武鄉│佳平││721││1│05│90.00│2分之1││├──┼───┼────┼──┼──┼───┼─┼──┼──┼────┼────┼─────┤│010│屏東縣│泰武鄉│佳平││743││0│40│60.00│2分之1││├──┼───┼────┼──┼──┼───┼─┼──┼──┼────┼────┼─────┤│011│屏東縣│泰武鄉│佳平││809││0│88│40.00│2分之1││├──┼───┼────┼──┼──┼───┼─┼──┼──┼────┼────┼─────┤│012│屏東縣│泰武鄉│佳平││818││0│74│10.00│2分之1││├──┼───┼────┼──┼──┼───┼─┼──┼──┼────┼────┼─────┤│013│屏東縣│泰武鄉│佳平││889││0│3│10.00│全部││├──┼───┼────┼──┼──┼───┼─┼──┼──┼────┼────┼─────┤│014│屏東縣│泰武鄉│佳平││895││0│25│10.00│全部││├──┼───┼────┼──┼──┼───┼─┼──┼──┼────┼────┼─────┤│015│屏東縣│泰武鄉│佳平││896││0│12│00.00│2分之1││├──┼───┼────┼──┼──┼───┼─┼──┼──┼────┼────┼─────┤│016│屏東縣│泰武鄉│佳平││1004││2│59│70.00│2分之1││└──┴───┴────┴──┴──┴───┴─┴──┴──┴────┴────┴─────┘┌──────────────────────────────────────────────────────────┐│附表(建物)︰110年度司拍字第56號│├──┬───┬───────┬───────┬─────┬─────────────────┬──┬────────┤│││││建築式樣主│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編號│建號│建物門牌│基地坐落│要建築材料│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備考││││││││要建築材料│範圍│││││││及房屋層數│合計│及用途│││├──┼───┼───────┼───────┼─────┼───────────┼─────┼──┼────────┤│001│95│獅子3號│佳平段889地號│加強磚造、│一層81.62、二層74.92,│屋頂突出物│全部│││││││二層樓房│總面積156.54│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