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度聲字第99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1年聲字第99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6月05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1年度聲字第996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賴勇誠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01年度執聲字第45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賴勇誠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陸年貳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賴勇誠因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等數罪,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及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所示之罪刑並經確定在案,爰聲請定應執行刑。
二、本院審核各有關案卷後,認聲請為正當,應對受刑人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01年6月5日
刑事第二庭審判長法官邱顯祥
法官張國忠法官王鏗普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狀。
書記官詹雅婷中華民國101年6月5日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受刑人賴勇誠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藥事法│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3年11月│││││(計2次)│├──────┼─────────┼─────────┼─────────┤│犯罪日期│100.02.20│99.11.18~99.11.24│99.11.21、99.11.24│├──────┼─────────┼─────────┼─────────┤│偵查(自訴)│臺中地檢100年度毒│臺中地檢100年度少│臺中地檢100年度少││機關年度案號│偵字第852號│連偵字第18、28、29│連偵字第18、28、29││││、100年度偵字第│、100年度偵字第││││6221、6884、6885、│6221、6884、6885、││││9689號│9689號│├─┬────┼─────────┼─────────┼─────────┤│最│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實│案號│100年度豐簡字第278│101年度上訴字第288│101年度上訴字第288││審││號│號│號││├────┼─────────┼─────────┼─────────┤││判決日期│100.05.19│101.04.24│101.04.24│├─┼────┼─────────┼─────────┼─────────┤│確│法院│臺灣臺中地方法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決│案號│100年度豐簡字第278│101年度上訴字第288│101年度上訴字第288││││號│號│號││├────┼─────────┼─────────┼─────────┤││判決確定│100.06.13│101.05.11│101.05.11│││日期││││├─┴────┼─────────┼─────────┼─────────┤│是否為得易科│是│否│否││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0年度執│臺中地檢101年度執│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7589號│字第5932號│字第5932號│└──────┴─────────┴─────────┴─────────┘┌──────┬─────────┬─────────┬─────────┐│編號│4│││├──────┼─────────┼─────────┼─────────┤│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3年10月│││││(計2次)│││├──────┼─────────┼─────────┼─────────┤│犯罪日期│99.11.21、99.12.07│││├──────┼─────────┼─────────┼─────────┤│偵查(自訴)│臺中地檢100年度少││││機關年度案號│連偵字第18、28、29│││││、100年度偵字第│││││6221、6884、6885、│││││9689號│││├─┬────┼─────────┼─────────┼─────────┤│最│法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後││││││事├────┼─────────┼─────────┼─────────┤│實│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288││││審││號││││├────┼─────────┼─────────┼─────────┤││判決日期│101.04.24│││├─┼────┼─────────┼─────────┼─────────┤│確│法院│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定││││││判├────┼─────────┼─────────┼─────────┤│決│案號│101年度上訴字第288││││││號││││├────┼─────────┼─────────┼─────────┤││判決確定│101.05.11│││││日期││││├─┴────┼─────────┼─────────┼─────────┤│是否為得易科│否││││罰金之案件││││├──────┼─────────┼─────────┼─────────┤│備註│臺中地檢101年度執│││││字第5932號│││└──────┴─────────┴─────────┴─────────┘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