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度司催字第1098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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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7年司催字第10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11月18日

裁判案由:公示催告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7年度司催字第1098號聲請人百信建材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甲○○上列聲請人請求公示催告事件,聲請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即駁回其聲請,特此裁定。
應補正之事項:聲請人欄之正確表明。中華民國97年11月18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方裕元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異議。
中華民國97年11月18日
書記官陳坤揚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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