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簡易庭106年度桃簡字第1278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6年度桃簡字第1278號原 告 花旗(台灣)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管國霖 訴訟代理人 何新台 李威霖 被 告 吳國龍 藍郁棋 上列當事人間塗銷所有權移轉登記等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1 日 桃園簡易庭 法 官 吳佩玲本裁定不得抗告。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中 華 民 國 107 年 2 月 5 日 書記官 王冠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