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除字第115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票據)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4年度除字第1159號聲請人地球村出版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 鄧秋慧 代理人 甘澤洋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票據)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票據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票據,經本院以104年度司催字第334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4年6月18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家淳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4年7月31日
書記官王文心┌────────────────────────────────────────────────────────┐│附表:104年度除字第1159號│├──┬─────────┬─────────┬───────────┬─────────┬────────┬──┤│編號│發票人│付款人│發票日│票面金額(新台幣)│支票號碼│備考│├──┼─────────┼─────────┼───────────┼─────────┼────────┼──┤│001│地球村出版有限公司│玉山商業銀行城東分│104年1月6日│25,938元│CA0000000││││鄧秋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