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4年度易字第933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南地方法院94年易字第933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4年11月22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臺南地方法院刑事判決94年度易字第933號聲請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丙○○上列被告因詐欺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九十四年度偵字第一0六九四號),被告就被訴事實為有罪之陳述,本院合議庭裁定行簡式審判程序,判決如下:
主文丙○○連續意圖為自己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之物交付,處有期徒刑陸月,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
事實
一、丙○○為「信東生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信東公司)臺南區辦事處之業務代表,負責藥品銷售及收取帳款等工作,竟基於意圖為自己不法所有之概括犯意,連續自民國九十二年四月一日起至九十二年九月二十六日止,向「信東公司」佯以「興龍藥局」、「明山藥局」等如附表所示之三十九位客戶訂購藥品等物,使「信東公司」信以為真,陷於錯誤,依丙○○所指之時、地,送貨至「興龍藥局」、「明山藥局」等如附表所示之客戶處(貨款共計新臺幣(下同)一百五十六萬七千三百十五元)後,丙○○再至「興龍藥局」、「明山藥局」等三十九位客戶處,以寄錯貨為由取回,轉賣他人,得款花用。
二、案經信東公司訴由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查起訴。
理由
一、本件係經被告於準備程序當庭表示認罪,而經本院裁定以簡式審判程序加以審理,則依據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
二、同法第一百五十九條第二項之規定,不適用傳聞法則有關限制證據能力之相關規定,合先敘明。
二、上開犯罪事實,迭據被告丙○○於偵查及本院審理時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人信東公司告訴代理人丁○○、 解慧芬 、甲○○於偵查中指訴之情節相符,並經證人 呂淑娟邱清蔭 、謝家棟、 張永安黃瓊儀楊博勝 證述屬實,且有出貨單、客戶證明書、本票、協議書等件附卷可資佐證,是被告自白與事實相符,堪以採信。本件事證明確,被告犯行洵堪認定。
三、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之普通詐欺取財罪。被告先後多次詐欺取財犯行,時間緊接,所犯係構成要件相同之罪,顯係基於概括之犯意反覆為之,應依刑法第五十六條連續犯之規定論以一罪,並依法加重其刑。又公訴意旨雖漏未就被告侵占告訴人對附表編號十所列客戶嘉一藥局,於八月十三日所出金額六千元之藥品部分一併起訴,惟此部分與業已起訴部分有裁判上一罪關係,本院自得併予審酌,附此敘明。爰審酌被告不思正途獲取錢物,竟以佯稱客戶訂購藥品,再向客戶索回,繼而轉賣牟利之方式為詐騙手段,詐取他人達一百五十九萬六千九百零五元之財物,破壞金融交易秩序非輕,且迄未賠償告訴人之損失,併審酌其犯罪後坦承犯行,具有悔意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二百七十三條之一第一項、二百九十九條第一項前段、刑法第五十六條、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第四十一條第一項前段,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第一條前段、第二條,判決如主文。
本案經檢察官乙○○到庭執行職務中華民國94年11月22日
刑事第三庭法官王慧娟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後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狀。
書記官黃淑櫻中華民國94年11月22日附錄法條中華民國刑法第三百三十九條第一項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以詐術使人將本人或第三人之物交付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一千元以下罰金。
附表:
┌────┬──────┬──────┬───────────┬────────┐│編號│客戶名稱│出貨時間(九│每次貨品金額(元)│合計金額││││十二年)│││├────┼──────┼──────┼───────────┼────────┤│一│興龍藥局│十月七日│一、8492│八千四百九十二元│├────┼──────┼──────┼───────────┼────────┤│二│明山藥局│八月八日│一、19200│一萬九千二百元│├────┼──────┼──────┼───────────┼────────┤│三│華成藥局│四月九日│一、15500│一萬五千五百元│├────┼──────┼──────┼───────────┼────────┤│四│新協成藥局│五月十三日│一、19200│一萬九千二百元│├────┼──────┼──────┼───────────┼────────┤│五│欣平藥局│七月二十一日│一、24300│二萬四千三百元│├────┼──────┼──────┼───────────┼────────┤│六│建壽藥局│四月二十三日│一、21600│十二萬八千一百元││││五月三十日│二、21600│││││六月十一日│三、21600│││││七月十日│四、3300│││││九月三日│五、43200│││││九月十八日│六、2400│││││九月二十六日│七、14400││├────┼──────┼──────┼───────────┼────────┤│七│益捷儀器│九月二十六日│一、12600│一萬二千六百元│├────┼──────┼──────┼───────────┼────────┤│八│文安藥局│四月二日│一、21600│六萬二千四百元││││四月二十三日│二、19200│││││五月十二日│三、21600││├────┼──────┼──────┼───────────┼────────┤│九│三多專業藥局│八月二十八日│一、19200│一萬九千二百元│├────┼──────┼──────┼───────────┼────────┤│十│嘉一藥局│五月三十日│一、21600│十二萬四千四百二││││六月三日│二、1800│十元││││七月七日│三、10800│││││七月二十五日│四、9020│││││七月二十五日│五、19200│││││七月三十日│六、8000│││││八月十三日│七、6000(起訴書漏││││││列)│││││八月二十一日│八、19200│││││八月二十六日│九、6000│││││十月七日│十、22800││││││││││││││├────┼──────┼──────┼───────────┼────────┤│十一│安和藥局│八月十八日│一、1250│一千二百五十元│├────┼──────┼──────┼───────────┼────────┤│十二│佳家藥局│三月二十日│一、17600│一萬七千六百元│├────┼──────┼──────┼───────────┼────────┤│十三│東角藥局│五月三十日│一、21600│四萬三千二百元││││五月三十日│二、21600││├────┼──────┼──────┼───────────┼────────┤│十四│安順藥局│四月十七日│一、19200│十一萬八千八百六││││五月十二日│二、2880│十元││││五月三十日│三、21600│││││六月三日│四、20440│││││六月十九日│五、22200│││││六月十九日│六、1790(起訴書││││││誤載)│││││六月二十日│七、500│││││六月三十日│八、21600│││││七月三日│九、6250│││││七月十四日│十、2400││├────┼──────┼──────┼───────────┼────────┤│十五│心心藥局│四月十七日│一、19200│七萬零四百八十元││││五月十二日│二、19200│││││五月二十一日│三、2880│││││六月十八日│四、22200│││││六月十八日│五、7000││├────┼──────┼──────┼───────────┼────────┤│十六│安中藥局│五月十四日│一、21600│三萬九千一百元││││七月十六日│二、17500││├────┼──────┼──────┼───────────┼────────┤│十七│道明堂藥局│七月二十八日│一、19200│一萬九千二百元│├────┼──────┼──────┼───────────┼────────┤│十八│振安藥局│十月二日│一、8492│八千四百九十二元│├────┼──────┼──────┼───────────┼────────┤│十九│大賢藥局│四月十六日│一、3250│二萬二千四百五十││││八月十二日│二、19200│元│├────┼──────┼──────┼───────────┼────────┤│二十│快春藥局│五月七日│一、2880│二萬二千零八十元││││七月三十一日│二、19200││├────┼──────┼──────┼───────────┼────────┤│二一│ 陳澤彥 婦產科│七月三日│一、21600│二萬一千六百元│├────┼──────┼──────┼───────────┼────────┤│二二│ 惠幼小 兒科│六月二日│一、21600│二萬六千三百元││││七月二十九日│二、4700││├────┼──────┼──────┼───────────┼────────┤│二三│ 張金石 小兒科│五月三十日│一、21600│四萬三千二百元││││七月十八日│二、21600││├────┼──────┼──────┼───────────┼────────┤│二四│海佃診所│十月二日│一、7200│七千二百元│├────┼──────┼──────┼───────────┼────────┤│二五│北安診所│四月十七日│一、5000│四萬七千元││││四月二十九日│二、42000││├────┼──────┼──────┼───────────┼────────┤│二六│俊傑診所│五月二十一日│一、2880│二千八百八十元│├────┼──────┼──────┼───────────┼────────┤│二七│ 陳冠文 內科│六月五日│一、21600│四萬三千二百元││││八月十三日│二、21600││├────┼──────┼──────┼───────────┼────────┤│二八│ 吳榮昌 婦產科│六月二日│一、21600│二萬一千六百元│├────┼──────┼──────┼───────────┼────────┤│二九│ 陳本 全家庭診│四月七日│一、22515│二十六萬二千一百│││所│四月十一日│二、5600│三十五元││││四月十七日│三、6000│││││四月十八日│四、8800│││││四月二十九日│五、8000│││││四月三十日│六、41700│││││四月三十日│七、16500│││││五月二十二日│八、13600│││││五月二十九日│九、2400│││││六月二十五日│十、22200│││││七月二十五日│十一、34000│││││七月二十五日│十二、57300│││││七月二十五日│十三、11520│││││七月二十八日│十四、6000│││││七月三十一日│十五、6000││├────┼──────┼──────┼───────────┼────────┤│三十│ 黃仁宏 診所│七月三十一日│一、22600│二萬二千六百元│├────┼──────┼──────┼───────────┼────────┤│三一│ 董哲梁 診所│八月十五日│一、21600│二萬一千六百元│├────┼──────┼──────┼───────────┼────────┤│三二│ 蔡添祥 耳鼻喉│四月二十一日│一、26000(起訴書│二萬六千元│││││誤載)││├────┼──────┼──────┼───────────┼────────┤│三三│ 陳建廷 婦產科│五月三十日│一、21600│二萬一千六百元││││(起訴書誤載││││││)│││├────┼──────┼──────┼───────────┼────────┤│三四│ 蕭震亞 診所│六月五日│一、30800│九萬六千元││││七月二十五日│二、19200│││││八月七日│三、7000│││││八月十一日│四、12000│││││八月二十一日│五、27000││├────┼──────┼──────┼───────────┼────────┤│三五│ 哲賓耳鼻 喉科│六月三十日│一、21600│四萬二千六百元││││九月二十四日│二、21000││├────┼──────┼──────┼───────────┼────────┤│三六│ 信望愛 診所│三月二十八日│一、6116│二萬七千四百十六││││五月十五日│二、2100│元││││八月十五日│三、19200││├────┼──────┼──────┼───────────┼────────┤│三七│ 安田耳 鼻喉科│五月八日│一、21600│三萬二千四百元││││九月二十三日│二、10800││├────┼──────┼──────┼───────────┼────────┤│三八│大華診所│五月六日│一、7000│一萬四千二百元││││九月二十三日│二、7200││├────┼──────┼──────┼───────────┼────────┤│三九│ 楊婦 產科│四月二十二日│一、20000│二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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