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度附民字第68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5年附民字第68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5年12月19日

裁判案由:妨害秘密等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刑事附帶民事裁定105年度附民字第689號原告 李舒涵 訴訟代理人 丁昱仁 律師被告 賴承輝 上列被告因妨害秘密等案件,經原告提起附帶民事訴訟,請求損害賠償,因其案情確係繁雜,非經長久時日,不能終結其審判,應依刑事訴訟法第504條第1項前段,將本件附帶民事訴訟,移送本院民事庭,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5年12月19日
刑事第十庭審判長法官曾淑娟
法官曹惠玲法官廣于霙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涂菀君中華民國105年1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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