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度除字第26號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3年除字第26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1月24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3年度除字第26號聲請人 卓俊生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2年度司催字第1507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2年12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3年1月24日
民事第八庭法官宣玉華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3年1月24日
書記官吳珊華┌────────────────────────────────────┐│附表:103年度除字第26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000000│1│1000│├──┼───────────────┼──────────┼───┼──┤│0002│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000000│1│1000│├──┼───────────────┼──────────┼───┼──┤│0003│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000000│1│1000│├──┼───────────────┼──────────┼───┼──┤│0004│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000000│1│1000│├──┼───────────────┼──────────┼───┼──┤│0005│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000000│1│1000│├──┼───────────────┼──────────┼───┼──┤│0006│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000000│1│1000│├──┼───────────────┼──────────┼───┼──┤│0007│亞太投資股份有限公司│084ND00000000│1│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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