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8年度簡字第1225號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屏東地方法院108年簡字第1225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07月11日

裁判案由:毀損


臺灣屏東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108年度簡字第1225號聲請人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奕軍上列被告因毀損案件,經檢察官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108年度偵字第324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張奕軍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毀損他人物品罪,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扣案之空氣手槍壹支、氣瓶壹支、鋼珠壹包,沒收。應執行拘役伍拾日,如易科罰金,以新臺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院認定被告張奕軍之犯罪事實、證據及應適用之法條,與檢察官聲請書之記載相同,茲引用之(如附件)。
二、爰審酌被告係成年且智識健全之人,應知在現代民主法治社會中,對於任何糾紛之解決,應本諸理性、和平之手段與態度為之,竟僅因細故,即恣意毀損他人財物,致告訴人受有財產上損失,所為實屬不該,且迄今尚未賠償告訴人之損害;惟考量被告犯後坦承犯行之態度,復參酌其犯罪動機、情節暨其智識程度、家庭、經濟狀況等一切情狀,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諭知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按供犯罪所用之物,屬於犯罪行為人者,得沒收之,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定有明文。經查,本件扣案物為被告所有且供其上開毀損犯行所用之物,業據其於警詢、偵訊中供承在卷,爰依刑法第38條第2項前段規定宣告沒收。
三、據上論斷,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2項、第3項、第45
4條第2項,逕以簡易判決處如主文所示之刑。
四、如不服本判決,得自收受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起上訴。
本案經檢察官李忠勳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108年7月11日
簡易庭法官潘正屏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得於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以書狀敘述理由,向本庭提出上訴。
中華民國108年7月11日
書記官林祥玉附錄本判決論罪科刑法條全文刑法第354條:
毀棄、損壞前二條以外之他人之物,或致令不堪用,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附件】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
108年度偵字第324號被告張奕軍上列被告因毀棄損壞案件,業經偵查終結,認為宜聲請以簡易判決處刑,茲將犯罪事實及證據並所犯法條分敘如下:
犯罪事實
一、張奕軍因與其前女友 江姿瑩 有感情糾紛,心有不甘,誤認 張淯鏵 所有車牌號碼000-0000號自用小客車及 楊寬 助所有屏東縣○○鎮○○路○段○○○號建物為江姿瑩之男友所有及居住,為圖報復,竟基於毀損之單一犯意,先於民國107年6月17日6時30分許,在上開建物旁,接續朝前開小客車丟擲石塊若干,致該小客車之A柱鈑金及車頂凹陷脫漆、擋風玻璃及後座晴雨窗碎裂、車門凹陷。承前犯意,復於翌(18)日凌晨某時許,持空氣手槍1支,接續朝上開建物2樓窗戶射擊,造成該窗戶玻璃2片碎裂,足以生損害於張淯鏵、 楊寬助
二、案經張淯鏵、楊寬助訴由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報告偵辦。
證據並所犯法條
一、上揭犯罪事實,業據被告張奕軍於警詢時及偵查中均坦承不諱,核與告訴人張淯鏵、楊寬助於警詢時指訴情節及證人蔡政霖、 洪鴻模 、江姿瑩、 黃柏諺 於警詢時證述情節均大致相符,並有自願受搜索同意書、屏東縣政府警察局恆春分局搜索扣押筆錄、扣押物品收據、扣押物品目錄表、屏東縣政府建設局實施區域計畫地區自用農舍使用執照、LINE通訊軟體對話訊息擷圖各1份、照片18張、監視器錄影畫面翻拍照片
5張及被告指認照片1紙在卷可稽,足認被告之自白與事實相符,其犯嫌洵堪認定。
二、核被告所為,係犯刑法第354條之毀損他人物品罪嫌。被告丟擲石塊毀損前開小客車及持空氣手槍射擊而毀損上開建物窗戶之2部分行為,均係基於單一毀損犯意,於相同地點、密接時間為之,依一般社會觀念,在時間差距上,難以強行分開,在刑法評價上,以視為數個舉動之接續施行,合為包括之一行為予以評價,較為合理,請分別論以接續犯。被告所犯上述2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請予分論併罰。扣案之空氣手槍、氣瓶各1支及鋼珠1包,均為被告所有並供犯本案所用,業據被告於警詢時及偵查中自承在卷,請均依刑法第38條第2項本文規定,宣告沒收之。被告持以毀損前開小客車之石塊若干並未扣案,參以該等物品現在何處,是否已滅失,均屬不明,亦無從特定樣式、型別,且刑法第38條第2項亦非義務沒收之規定,請均不予宣告沒收。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51條第1項聲請逕以簡易判決處刑。此致臺灣屏東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8年5月24日
檢察官李忠勳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中華民國108年5月29日
書記官郭潔兒

歷審裁判

  • 本件無歷審裁判

評分

請為此裁判書評分,您的評價有助於改善我們的服務品質。

0 / 5 尚未評分
平均評分 -
評分人數 0
5星
0
4星
0
3星
0
2星
0
1星
0

問題反饋

發現網頁有問題?請告訴我們,幫助我們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