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度簡字第3986號刑事判決

裁判字號:臺灣高雄地方法院96年簡字第3986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96年08月27日

裁判案由:竊盜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刑事簡易判決聲請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竊盜等案件,經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96年度偵字第17342號),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甲○○犯附表編號一、二、三、四、六、七、八所示之竊盜柒罪,均累犯,各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均減為拘役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又犯附表編號五、九所示之竊盜貳罪,均累犯,各處拘役貳拾日,如易科罰金,均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上開竊盜玖罪,應執行拘役壹佰日,如易科罰金,以新台幣壹仟元折算壹日。
事實及理由
一、本件犯罪事實及證據,除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附表更正如本判決之附表外,其餘犯罪事實均引用檢察官聲請簡易判決處刑書之記載(如附件)。
二、核被告先後九次所為,分別係犯刑法第320條第1項之竊盜罪。被告所犯上開9罪,犯意各別,行為互殊,應予分論併罰。被告前因觸犯詐欺罪責,經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月確定,於93年12月22日執行完畢,其於有期徒刑執行完畢後五年內,故意再犯本件有期徒刑以上之竊盜九罪,均為累犯,依刑法第47條第1項,均應加重其刑。爰審酌被告貪圖私慾,擅自竊取他人物品,自應受相當之刑事非難,惟念其犯後坦承犯行,並參以其所竊取財物價值不高等一切情狀,分別量處如主文所示之刑,並考量其教育程度為高職畢業,經濟狀況小康等情,均諭知其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又附表編號一、二、三、四、六、七、八等七罪,被告之犯罪時間在96年
4月24日以前,合於減刑條件,應併予宣告減刑,並均諭知其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至於附表編號五、九二個竊盜罪,被告犯罪時間在96年4月24日以後,不合減刑條件,自不得減刑,應與上開得減刑之七罪,合併定執行刑,並諭知其易科罰金之折算標準。
三、依刑事訴訟法第449條第1項前段、第3項、第454條第2項,中華民國96年罪犯減刑條例第2條第1項第3款、第7條、刑法第320條第1項、第47條第1項、第41條第1項前段,第51條第6款、刑法施行法第1條之1,逕以簡易判決處刑。
中華民國96年8月27日
高雄簡易庭法官張金柱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判決,應於判決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本院提出上訴書狀。(須附繕本)中華民國96年8月27日
書記官莊正彬附錄本罪論罪科刑法條:
刑法第320條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所有,而竊取他人之動產者,為竊盜罪,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
意圖為自己或第三人不法之利益,而竊佔他人之不動產者,依前項之規定處斷。
前二項之未遂犯罰之。
附表:
┌─┬────┬───────┬─────┬───┬────┬──────┐││時間│地點│遭竊物品│被害│所犯罪名│所處刑及減刑││││││人│││├─┼────┼───────┼─────┼───┼────┼──────┤│一│96年1月│高雄市三民區興│『親親 小可薛淑月 │刑法320│處拘役20日,│││間某日│隆街66號(e世│愛』等漫畫││條第1項│減刑為10日(││││代、 唐老鴨 租書│共58本││竊盜│均以1千元折││││店)││││算1日易科罰││││││││金)│├─┼────┼───────┼─────┼───┼────┼──────┤│二│96年1月│屏東縣屏東市建│『A罩杯的│ 梁珠 │同上│同上│││初某日│豐路134號(彩│童話』等漫│玲││││││虹屋租書店)│畫23本││││├─┼────┼───────┼─────┼───┼────┼──────┤│三│96年2月│高雄縣鳳山市龍│『別人無恙│ 黃敏 │同上│同上│││中旬│成路141號(小│』漫畫共16│玲││││││龍租書店)│本││││├─┼────┼───────┼─────┼───┼────┼──────┤│四│96年3月│高雄市楠梓區│『別人無恙│乙○○│同上│同上│││中旬│德賢路402號│』漫畫共計│││││││(王冠租書城)│41本││││├─┼────┼───────┼─────┼───┼────┼──────┤│五│96年4月│高雄縣鳳山市南│『別人無恙││同上│同上│││24日以後│正二路62號(快│』漫畫36本││││││之4月底│樂五甲租書店)│││││││或5月初││││││├─┼────┼───────┼─────┼───┼────┼──────┤│六│96年2月│屏東縣屏東市│『混世魔女│ 廖東興 │同上│同上│││、3月間│建國路109之1│』漫畫5本││││││某日│號(書香園租││││││││書坊)│││││││││││││├─┼────┼───────┼─────┼───┼────┼──────┤│七│同上│台南縣歸仁鄉│『 阿里不達陳美伶 │同上│同上││││後市村元族北│年代祭』等│││││││街30號(仟│漫畫共記18│││││││羽文化事業)│本││││├─┼────┼───────┼─────┼───┼────┼──────┤│八│同上│高雄市左營區榮│『 包君 滿意│ 吳建昌 │同上│同上││││總路115號A11│』漫畫書共│││││││(書卷憩租書影│記10本│││││││視城)│││││││││││││├─┼────┼───────┼─────┼───┼────┼──────┤│九│96年5月│高雄市鼓山區明│『 飄邈 之旅│ 謝順興 │同上│同上│││間某日│倫路43號(皇冠│』等漫畫書│││││││明倫租書店)│7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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