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度訴字第227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8年訴字第227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5月05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


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8年度訴字第2278號原告財團法人桃園縣私立啟新社福會法定代理人丙○○被告乙○○
丁○○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業經準備程序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準備程序之必要,爰命再開準備程序,並訂於民國99年6月11日下午2時,在本院民事第三法庭開庭。
中華民國99年5月5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陳彥年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99年5月5日
書記官劉霜潔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