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度易字第336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彰化地方法院97年易字第33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3月07日

裁判案由:竊盜等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易字第336號公訴人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
(現因本案羈押在臺灣彰化看守所)上列被告甲○○因竊盜等案件,前經終結辯論,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97年3月7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胡宜如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中華民國97年3月7日
書記官蕭秀吉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