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度聲字第308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9年聲字第308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9年03月08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99年度聲字第308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檢察官受刑人甲○○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99年度執聲字第240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蔡儀霖 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刑,應執行有期徒刑貳拾年肆月。
理由
一、按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者,依第51條之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刑法第53條定有明文。又數罪併罰,分別宣告其罪之刑,如宣告多數有期徒刑者,於各刑中之最長期以上,各刑合併之刑期以下,定其刑期;但不得逾30年,刑法第51條第5款亦有明文。
二、本件受刑人甲○○因犯如附表所示數罪,經最高法院、臺灣南投地方法院及本院先後判處如附表所示之刑,均經分別確定在案。茲檢察官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本院審核認聲請為正當,應定其應執行之刑。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1條第5款、第53條,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99年3月8日
刑事第六庭審判長法官李文雄
法官邱顯祥法官林靜芬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得於收受送達後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高勳楠中華民國99年3月8日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0月│有期徒刑7月│有期徒刑1年6月│├──────┼────────┼─────────┼─────────┤│犯罪日期│97.12.29│97.12.29│97年9、10月間某日│├──────┼────────┼─────────┼─────────┤│偵查(自訴)│南投地檢98年度毒│南投地檢98年度毒│南投地檢97年度偵字││機關年度案號│偵字第33號│偵字第33號│第5399號│├─┬────┼────────┼─────────┼─────────┤│最│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後├────┼────────┼─────────┼─────────┤│事│案號│98年審訴字94號│98年審訴字94號│98年訴字35號││實├────┼────────┼─────────┼─────────┤│審│判決日期│98.3.26│98.3.26│98.5.26│├─┼────┼────────┼─────────┼─────────┤│確│法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南投地院││├────┼────────┼─────────┼─────────┤│定│案號│98年審訴字94號│98年審訴字94號│98年訴字35號││判├────┼────────┼─────────┼─────────┤│決│判決確定│98.4.13│98.4.13│98.7.20│││日期││││├─┴────┼────────┼─────────┼─────────┤│備註│南投地檢98年度執│南投地檢98年度執│南投地檢98年度執│││字第1087號│字第1087號│字第1087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4│5│6│├──────┼────────┼─────────┼─────────┤│罪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5年10月│有期徒刑15年5月│有期徒刑15年2月│├──────┼────────┼─────────┼─────────┤│犯罪日期│97.9.23│97.9.24│97年9月間某日│├──────┼────────┼─────────┼─────────┤│偵查(自訴)│南投地檢97年度偵│南投地檢97年度偵│南投地檢97年度偵字││機關年度案號│字第5399號│第5399號│第5399號│├─┬────┼────────┼─────────┼─────────┤│最│法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上訴字1406號│98上訴字1406號│98上訴字1406號││實├────┼────────┼─────────┼─────────┤│審│判決日期│98.10.12│98.10.12│98.10.12│├─┼────┼────────┼─────────┼─────────┤│確│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定│案號│99年台上字138號│99年台上字138號│99年台上字138號││判├────┼────────┼─────────┼─────────┤│決│判決確定│99.1.14│99.1.14│99.1.14│││日期││││├─┴────┼────────┼─────────┼─────────┤│備註│南投地檢99年度執│南投地檢99年度執│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367號│字第367號│字第367號│└──────┴────────┴─────────┴─────────┘
◎受刑人甲○○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7│││├──────┼────────┼─────────┼─────────┤│罪名│毒品危害防治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5年2月│││├──────┼────────┼─────────┼─────────┤│犯罪日期│97年10月間某日│││├──────┼────────┼─────────┼─────────┤│偵查(自訴)│南投地檢97年度偵││││機關年度案號│第5399號│││├─┬────┼────────┼─────────┼─────────┤│最│法院│中高分院││││後├────┼────────┼─────────┼─────────┤│事│案號│98上訴字1406號││││實├────┼────────┼─────────┼─────────┤│審│判決日期│98.10.12│││├─┼────┼────────┼─────────┼─────────┤│確│法院│最高法院││││├────┼────────┼─────────┼─────────┤│定│案號│99年台上字138號││││判├────┼────────┼─────────┼─────────┤│決│判決確定│99.1.14│││││日期││││├─┴────┼────────┼─────────┼─────────┤│備註│南投地檢99年度執│││││字第367號│││└──────┴────────┴─────────┴─────────┘

更多裁判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