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08年選上訴字第2147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8年11月05日
裁判案由: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08年度選上訴字第2147號上訴人即被告 吳瓊燃 上列上訴人因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等案件,不服臺灣苗栗地方法院中華民國108年6月26日第一審判決提起上訴,本院業經辯論終結在案, 玆因 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8年11月5日
刑事第五庭審判長法官鄭永玉
法官卓進仕法官劉登俊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林育萱中華民國108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