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0年訴字第665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1年05月08日
裁判案由: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0年度訴字第665號原告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代表人 方俊雄 訴訟代理人 王伊忱 律師被告 游仁良 訴訟代理人 林石猛 律師
包喬凡 律師上列當事人間返還公法上不當得利事件,原告提起行政訴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再開準備程序。
中華民國101年5月8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審判長法官蘇秋津
法官詹日賢法官林彥君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1年5月8日
書記官洪美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