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度聲字第169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4年聲字第169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4年12月01日

裁判案由:聲請迴避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4年度聲字第1698號抗告人 魏高明
廖秀松 上列抗告人因本院104年度聲字第1275號聲請迴避事件,聲請法官迴避,對於本院於民國104年10月29日所為裁定提起抗告,未據繳納裁判費新臺幣1,000元。茲限該抗告人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向本院如數繳納,逾期不繳,即駁回其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日
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林春鈴
法官林振芳法官林玲玉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4年12月1日
書記官陳玉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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