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最高法院112年台上字第3092號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2年08月16日
裁判案由:違反廢棄物清理法
最高法院刑事判決112年度台上字第3092號上訴人 黃智亮
莊木盛 上列上訴人等因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不服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中華民國112年3月15日第二審判決(111年度上訴字第2936號,起訴案號:臺灣南投地方檢察署110年度偵字第6143號,111年度偵字第2353、2810號),提起上訴,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上訴駁回。
理由
一、按刑事訴訟法第377條規定,上訴於第三審法院,非以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不得為之。是提起第三審上訴,應以原判決違背法令為理由,係屬法定要件。如果上訴理由書狀並未依據卷內訴訟資料,具體指摘原判決不適用何種法則或如何適用不當,或所指摘原判決違法情事,顯與法律規定得為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違法情形,不相適合時,均應認其上訴為不合法律上之程式,予以駁回。至於原判決究竟有無違法,與上訴是否以違法為理由,係屬二事。
二、本件原判決撤銷第一審關於對上訴人莊木盛犯共同非法清理廢棄物罪所為量刑部分之不當判決,改判量處莊木盛有期徒刑1年1月;另維持第一審對上訴人黃智亮犯共同非法清理廢棄物罪所為量刑部分之判決,駁回黃智亮此部分在第二審之上訴,已詳述如何審酌量刑之理由。上訴人等不服,提起第三審上訴。
三、上訴人等上訴意旨略以:
㈠、黃智亮部分:黃智亮雖並未領有合法廢棄物清理執照;然其等經徵得南投地主同意後方前去傾倒廢棄物,其遭查獲後坦然面對,供承全部犯行,態度良好,乃原審未察,對其量刑過重云云。
㈡、莊木盛部分:⒈莊木盛本案犯行雖依法應成立累犯;然本案犯罪時間距前案執行完畢日期已逾4年,本案實無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之必要,乃原判決竟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有違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⒉其係受僱司機,並非主導角色,惡性不重,犯罪所得僅新臺幣1,500元,犯罪所生危害輕微,且已取得受害地主之諒解,犯罪情狀實有足堪憫恕之情狀,詎原審未適用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允有未洽云云。
四、惟查:
㈠、司法院釋字第775號解釋意旨固謂:刑法第47條第1項有關累犯加重本刑部分,不分情節,基於累犯者有其特別惡性及對刑罰反應力薄弱等立法理由,一律加重最低本刑,於不符合刑法第59條所定酌減其刑要件之情形下,致生行為人所受之刑罰超過其所應負擔罪責之個案,其人身自由因此遭受過苛之侵害部分,對人民受憲法第8條保障之人身自由所為限制,不符憲法罪刑相當原則,牴觸憲法第23條比例原則等旨。
惟倘若事實審法院已就個案犯罪情節,具體審酌行為人犯罪之一切情狀暨所應負擔之罪責,經裁量結果認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規定加重其刑,尚無過苛或罪刑不相當之情形者,此為實體法上賦予法院量刑裁量職權之適法行使,即與前揭司法院解釋意旨無違,自不得任意指摘原判決違法,而執為第三審上訴之適法理由。原判決以莊木盛已有2次違反廢棄物清理法案件前科紀錄,其中1案經判處有期徒刑確定入監執行後於民國107年5月31日假釋出獄,至同年11月20日假釋期滿未經撤銷,視為執行完畢,復於5年內再為本件相同罪名犯行,足見其漠視法律禁制規範情形相當嚴重,惡性非輕,認應依刑法第47條第1項累犯規定就其本件犯罪加重其刑等旨,已詳敘其審酌情形及論斷之理由,且未逾越法定刑度範圍,亦無違反公平、比例、罪刑相當及不利益變更禁止等原則,或有裁量權濫用之情形,於法並無不合。莊木盛上訴意旨指稱原判決依累犯規定加重其刑,殊有未洽云云,無非徒憑己見,任意指摘原判決量刑不當,尚非合法之第三審上訴理由。
㈡、是否適用刑法第59條酌減其刑及刑之量定,均屬事實審法院得依職權裁量範疇。原判決已說明莊木盛所犯本件共同非法清理廢棄物犯行,何以並無情堪憫恕而須再適用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之必要等旨,經核乃屬原審刑罰裁量權之適法行使,自不得任意指摘為違法。又原判決另敘明第一審判決係以黃智亮之責任為基礎,審酌黃智亮無視政府禁令,違反政府環保政策恣意傾倒廢棄物,造成環境污染,於本案中扮演指揮調度角色,兼衡黃智亮自述其教育程度、就業及收入情形、家庭生活及經濟狀況,暨犯後坦承犯行,並配合調查,態度良好等一切情狀,而為量刑,既未逾越法定刑度,且無違公平正義情形,亦屬其刑罰裁量權之適法行使,且未違背比例、罪刑相當原則,自不容任意指摘有量刑過重之違法。
㈢、上訴人等上訴意旨置原判決之論敘於不顧,猶以前詞或指摘原判決依累犯加重其刑、未適用刑法第59條規定酌減其刑,要屬違法等語,或指摘原審量刑過苛云云。經核均係對於原審量刑之適法職權行使,任意指為違法,要與法律規定得為第三審上訴理由之違法情形,均不相適合。本件上訴俱不合法律上之程式,應予駁回。
據上論結,應依刑事訴訟法第395條前段,判決如主文。
中華民國112年8月16日
刑事第九庭審判長法官蔡彩貞
法官梁宏哲法官莊松泉法官林庚棟法官周盈文本件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書記官李丹靈中華民國112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