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6年除字第428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4月06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股票)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6年度除字第428號聲請人 陳如穩 上列聲請人聲請除權判決(股票)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5年度司催字第152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6年1月16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6年4月6日
民事第四庭法官陳靜茹本判決不得上訴。
以上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中華民國106年4月6日
書記官林玗倩┌────────────────────────────┐│附表:106年度除字第428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79NX0000000│1│134│││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0002│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79NX0000000│1│1│││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0003│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79NX0000000│1│25│││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0004│潤泰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原│81NX0000000│1│11│││名潤泰紡織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