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度家繼訴字第78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12年家繼訴字第78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3年01月10日

裁判案由:確認繼承權存在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12年度家繼訴字第78號原告 林文偉 訴訟代理人 林亦書 律師被告 張超欽 訴訟代理人 徐慧齡 律師被告 林瑋涵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確認繼承權存在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
家事第一庭法官沈伯麒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3年1月10日
書記官許怡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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