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度除字第239號民事判決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9年除字第239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7月31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09年度除字第239號聲請人 楊立杰 即 楊大博 之繼承人聲請人 楊偉杰 即楊大博之繼承人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08年度司催字第892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09年5月5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09年7月31日
民事第三庭法官黃杰上為正本證明係照原本作成。
本判決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09年7月31日
書記官盧弈捷┌───────────────────────────────────────────────────┐│股票附表:109年度除字第239號│├──┬───────────────┬──────────────┬────┬───┬────┬───┤│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種類│張數│股數│備考│├──┼───────────────┼──────────────┼────┼───┼────┼───┤│0001│誠洲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02│誠洲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03│誠洲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04│誠洲股份有限公司│90ND0000000-0││1│1000││├──┼───────────────┼──────────────┼────┼───┼────┼───┤│0005│誠洲股份有限公司│90NX0000000-0││1│488││├──┼───────────────┼──────────────┼────┼───┼────┼───┤│0006│誠洲股份有限公司│90NX0000000-0││1│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