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簡易庭100年度中簡字第889號民事裁定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      100年度中簡字第889號
原   告 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汪國華
訴訟代理人  蔡弘濱
被   告  黃淑芬
上列當事人間給付簽帳卡消費款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0年5月23日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臺中簡易庭
法官陳文燦
以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件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0年5月23日
書記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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