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10年除字第273號民事判決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7月15日
裁判案由:除權判決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判決110年度除字第273號聲請人 郭金進 上聲請人聲請宣告證券無效事件,本院判決如下:
主文如附表所示之證券無效。
訴訟費用新臺幣壹仟元由聲請人負擔。
理由
一、上開證券,經本院以110年度司催字第61號公示催告。
二、所定申報權利期間,已於民國110年5月4日屆滿,迄今無人申報權利。
三、依民事訴訟法第564條第1項判決如主文。中華民國110年7月15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蔡家瑜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上訴。
中華民國110年7月15日
書記官蔡秀貞附表:
┌──┬────────────┬────────┬──┬──┐│編號│發行公司│股票號碼│張數│股數│├──┼────────────┼────────┼──┼──┤│0001│台中國際育樂股份有限公司│088-NA-0000000-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