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度司促字第9503號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3年司促字第9503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3年03月25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3年度司促字第9503號債權人 吳尚蓉 上債權人聲請對於債務人 劉珮忻陳鼎誠 、尚益通路事業股份有限公司發支付命令,本院裁定如下:
一、債權人應於本裁定送達後5日內補正下列事項,逾期駁回其聲請:
㈠確認 劉威廷 是否為本件債權人;若是,併請具體敘明其請求之原因事實及法律依據。
㈡請求利息起算日之依據為何?中華民國103年3月25日
民事庭司法事務官徐含慧
一、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二、本件裁定,不得聲明不服。
三、嗣後遞狀均請註明案號、股別。中華民國103年3月25日
書記官孫竹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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