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度易字第452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0年易字第452號刑事其他文書

裁判日期:民國90年06月19日

裁判案由:違反商標法


主文甲○○連續意圖欺騙他人,明知為於同一商品使用相同於他人註冊商標之圖樣之商品而販賣,處拘役參拾日,如易科罰金,以參佰元折算壹日。扣案之如附表二所示之物品均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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