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交易字第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18日
裁判案由:過失致死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交易字第2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7年8月18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林慶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曾仁勇中華民國97年8月18日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97年交易字第26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7年08月18日
裁判案由:過失致死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97年度交易字第26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上列被告因過失致死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97年8月18日
刑事第十一庭法官林慶郎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曾仁勇中華民國97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