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度訴字第105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臺中地方法院105年訴字第105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6年04月14日

裁判案由:誣告等


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5年度訴字第1052號公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林文智選任辯護人劉喜律師
陳衍仲律師上列被告因誣告等案件,經檢察官提起公訴(105年度偵字第00000號),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應行調查之處,爰命再開辯論,並定於民國106年5月23日上午9時30分許,在本院刑事第3法庭,續行審理程序,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106年4月14日
刑事第三庭審判長法官高思大
法官楊萬益法官湯有朋以上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王秀如中華民國106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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