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簡易庭113年度彰小字第249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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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民事裁定

113年度彰小字第249號

原告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理人 侯金英

訴訟代理人 張俐雯

被告 謝瑞琴

上列當事人間請求清償債務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

本件應再開辯論。

理由

一、按法院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宣示判決前,如有必要得命再開言詞辯論,民事訴訟法第210條定有明文。

二、本件前於民國113年6月19日言詞辯論終結,然本院查得被告於同年月18日在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監執行中,有臺灣高等法院在監在押全國紀錄表可參,致被告無法於同年6月19日到院開庭,故有再開辯論之必要,爰依前揭規定,裁定如主文。

三、依首揭規定,裁定如主文。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4  日

       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彰化簡易庭

法官 簡鈺昕

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不得抗告。

中  華  民  國  113 年  6  月  25  日

書記官 林嘉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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