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110年聲字第354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2月04日
裁判案由:聲請定其應執行刑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110年度聲字第354號聲請人臺灣高等檢察署臺中檢察分署檢察官受刑人林恒松上列聲請人因受刑人數罪併罰有二裁判以上,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聲請案號:110年度執聲字第82號),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林恒松因犯如附表所示各罪所處之有期徒刑,應執行有期徒刑拾壹年肆月。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受刑人林恒松(下稱受刑人)因詐欺等數罪,先後經判決確定如附表。數罪中雖有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所列情形,惟受刑人已請求檢察官聲請定應執行刑,有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109年12月28日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足稽,應依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規定,定其應執行之刑。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聲請裁定等語。
二、本件受刑人因犯如附表所示詐欺等數罪,經臺灣彰化地方法院及本院分別判處如附表各編號所示之刑(本院為犯罪事實最後判決之法院,各罪曾定之應執行刑詳如附表所示),均經確定在案,此有上開案件之裁判書、臺灣高等法院被告前案紀錄表附卷可稽。而關於受刑人犯附表編號12所示為得易科罰金、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附表編號1至11、13所示為不得易科罰金、不得易服社會勞動之罪,依刑法第50條第1項但書之規定,原不得併合處罰。然查,檢察官之聲請係應受刑人之請求而提出,有卷附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是否請求定應執行刑調查表在卷可參。是本件聲請人依刑法第50條第
2項之規定,就受刑人所犯如附表所示各罪聲請定其應執行之刑,核屬正當,應予准許。爰審酌受刑人所犯如附表編號
1至3所示之罪,均係毒品危害防制條例之罪(分別為施用及販賣第一級毒品),另所犯如附表編號4至13所示之罪,則均為參與同一犯罪詐騙集團期間之詐欺犯行,其分別就販賣毒品、詐欺之犯罪而言,各係型態類型、行為態樣、手段、動機均屬相同,責任非難重複性甚高,參酌侵害法益、各罪依其犯罪情節所量定之刑,及毒品與詐欺案件二者犯罪類型、行為態樣等均屬迥異,暨依前揭所述之比例原則、責罰相當原則等自由裁量權之內部性界限等情,定其應執行之刑如主文所示。
三、爰依刑事訴訟法第477條第1項,刑法第50條第2項、第53條、第51條第5款,裁定如主文。
中華民國110年2月4日
刑事第十二庭審判長法官張國忠
法官陳葳法官劉敏芳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如不服本裁定,應於收受送達五日內向本院提出抗告書狀(須附繕本)。
書記官施耀婷中華民國110年2月4日附表:受刑人林恒松定應執行刑案件一覽表┌────────┬──────────┬──────────┬──────────┐│編號│1│2│3│├────────┼──────────┼──────────┼──────────┤│罪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宣告刑│有期徒刑11月│有期徒刑5年│有期徒刑5年2月│├────────┼──────────┼──────────┼──────────┤│犯罪日期│107.04.07│107.02.21│107.02.23│├────────┼──────────┼──────────┼──────────┤│偵查機關│臺中地檢署107年度毒│彰化地檢署107年度偵│彰化地檢署107年度偵││年度案號│偵字第1859號│字第7124、7199號│字第7124、7199號│├───┬────┼──────────┼──────────┼──────────┤││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最後│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71號│108年度上訴字第330號│108年度上訴字第330號││事實審├────┼──────────┼──────────┼──────────┤││判決日期│108.02.20│108.05.02│108.05.02│├───┼────┼──────────┼──────────┼──────────┤││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最高法院││├────┼──────────┼──────────┼──────────┤│確定│案號│108年度台上字第1655│108年度台上字第2537│108年度台上字第2537││判決││號│號│號││├────┼──────────┼──────────┼──────────┤││判決│108.05.15│108.08.08│108.08.08│││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易服社會勞動之│││││案件││││├────────┼──────────┼──────────┴──────────┤│備註│1.臺中地檢108年度執│1.彰化地檢108年度執字第4019號│││字第8690號│2.編號1至11定執行刑11年│││2.編號1至11定執行刑││││11年││└────────┴──────────┴─────────────────────┘┌────────┬──────────┬──────────┬──────────┐│編號│4│5│6│├────────┼──────────┼──────────┼──────────┤│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4月│有期徒刑1年3月│有期徒刑1年5月│││(共4罪)│(共2罪)││├────────┼──────────┼──────────┼──────────┤│犯罪日期│①107.03.27│①107.04.01│107.03.30│││②107.04.03(2次)│②107.04.09││││③107.04.09│││├────────┼──────────┼──────────┼──────────┤│偵查機關│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0338號等│第10338號等│第10338號等│├───┬────┼──────────┼──────────┼──────────┤││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最後│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066│108年度上訴字第1066│108年度上訴字第1066││事實審││、1079號│、1079號│、1079號││├────┼──────────┼──────────┼──────────┤││判決日期│108.07.09│108.07.09│108.07.09│├───┼────┼──────────┼──────────┼──────────┤││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確定│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066│108年度上訴字第1066│108年度上訴字第1066││判決││、1079號│、1079號│、1079號││├────┼──────────┼──────────┼──────────┤││判決│108.09.16│108.09.16│108.09.16│││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之案件││││├────────┼──────────┴──────────┴──────────┤│備註│1.臺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3470號│││2.編號1至11定執行刑11年│└────────┴────────────────────────────────┘┌────────┬──────────┬──────────┬──────────┐│編號│7│8│9│├────────┼──────────┼──────────┼──────────┤│罪名│詐欺│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1月│有期徒刑1年│││(共10罪)│(共5罪)│(共4罪)│├────────┼──────────┼──────────┼──────────┤│犯罪日期│①107.03.20(2次)│①107.03.19│①107.03.19│││②107.03.21(2次)│②107.03.25(2次)│②107.03.21│││③107.04.01│③107.03.29│③107.04.01│││④107.04.03(2次)│④107.04.01│④107.04.03│││⑤107.04.04│││││⑥107.04.05│││││⑦107.04.09│││├────────┼──────────┼──────────┼──────────┤│偵查機關│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10338號等│第10338號等│第10338號等│├───┬────┼──────────┼──────────┼──────────┤││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最後│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066│108年度上訴字第1066│108年度上訴字第1066││事實審││、1079號│、1079號│、1079號││├────┼──────────┼──────────┼──────────┤││判決日期│108.07.09│108.07.09│108.07.09│├───┼────┼──────────┼──────────┼──────────┤││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確定│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066│108年度上訴字第1066│108年度上訴字第1066││判決││、1079號│、1079號│、1079號││├────┼──────────┼──────────┼──────────┤││判決│108.09.16│108.09.16│108.09.16│││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之案件││││├────────┼──────────┴──────────┴──────────┤│備註│1.臺中地檢108年度執字第13470號│││2.編號1至11定執行刑11年│└────────┴────────────────────────────────┘┌────────┬──────────┬──────────┐│編號│10│11│├────────┼──────────┼──────────┤│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1年2月│有期徒刑1年4月│││(共2罪)││├────────┼──────────┼──────────┤│犯罪日期│107.04.04(2次)│107.04.02│├────────┼──────────┼──────────┤│偵查機關│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29126號│第29126號│├───┬────┼──────────┼──────────┤││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最後│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218│108年度上訴字第1218││事實審││號│號││├────┼──────────┼──────────┤││判決日期│108.08.08│108.08.08│├───┼────┼──────────┼──────────┤││法院│臺中高分院│臺中高分院││├────┼──────────┼──────────┤│確定│案號│108年度上訴字第1218│108年度上訴字第1218││判決││號│號││├────┼──────────┼──────────┤││判決│108.12.20│108.12.20│││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之案件│││├────────┼──────────┴──────────┤│備註│1.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597號│││2.編號1至11定執行刑11年│└────────┴─────────────────────┘┌────────┬──────────┬──────────┐│編號│12│13│├────────┼──────────┼──────────┤│罪名│詐欺│詐欺│├────────┼──────────┼──────────┤│宣告刑│有期徒刑4月│有期徒刑1年3月│││││├────────┼──────────┼──────────┤│犯罪日期│107.02.23│107.03.19│├────────┼──────────┼──────────┤│偵查機關│彰化地檢107年度偵字│臺中地檢107年度偵字││年度案號│第9258號│第10338號等│├───┬────┼──────────┼──────────┤││法院│彰化地院│臺中高分院││├────┼──────────┼──────────┤│最後│案號│108年度簡字第2284號│109年度上更一字第││事實審│││223號││├────┼──────────┼──────────┤││判決日期│108.12.20│109.09.30│├───┼────┼──────────┼──────────┤││法院│彰化地院│臺中高分院││├────┼──────────┼──────────┤│確定│案號│108年度簡字第2284號│109年度上更一字第││判決│││223號││├────┼──────────┼──────────┤││判決│109.01.14│109.11.05│││確定日期│││├───┴────┼──────────┼──────────┤│是否為得易科罰金│得易科、得社勞│不得易科、不得社勞││之案件│││├────────┼──────────┼──────────┤│備註│彰化地檢109年度執字│臺中地檢109年度執字│││第479號│第17006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