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40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2月1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4056號債權人進翔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翁 朱秀娟 債務人 丁重仁 即睿錡紙器行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睿錡紙器行最新變更事項登記表正本及負責人丁重仁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中華民國109年2月12日
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9年司促字第4056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9年02月12日
裁判案由:支付命令
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9年度司促字第4056號債權人進翔實業有限公司法定代理人翁 朱秀娟 債務人 丁重仁 即睿錡紙器行上列債權人對債務人請求支付命令事件,債權人應於收受本裁定之日起五日內,補正下列事項,特此裁定。應補正之事項:
一、請提出債務人睿錡紙器行最新變更事項登記表正本及負責人丁重仁之最新戶籍謄本(記事欄勿省略)。
中華民國109年2月12日
民事第七庭司法事務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