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度易字第809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新北地方法院100年易字第809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11月18日

裁判案由:竊盜等


臺灣板橋地方法院刑事裁定100年度易字第809號公訴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張宴玲
2樓選任辯護人潘永芳律師上列被告竊盜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處,應再開本件辯論,特此裁定。中華民國100年11月18日
刑事第一庭法官陳正偉上列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本裁定不得抗告。
書記官許慧禎中華民國100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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