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9年度訴字第325號裁定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9年訴字第325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10年04月16日

裁判案由:私運貨物出口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9年度訴字第325號原告 羅駒漢
洪嘉麟 共同訴訟代理人 鄭國安 律師
謝孟璇 律師 劉怡孜 律師被告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代表人 蘇淑貞 訴訟代理人 陳冠廷 上列當事人間私運貨物出口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10年4月16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黃堯讚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10年4月16日
書記官江如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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