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度訴字第1074號民事裁定 覺得這篇裁判書有幫助嗎?分享給需要的朋友: 分享 LINE Twitter 複製 裁判字號:臺灣桃園地方法院95年訴字第1074號民事裁定裁判日期:民國96年05月21日裁判案由: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民事裁定95年度訴字第1074號原告乙○○訴訟代理人 袁健峰 律師 陽文瑜 律師複代理人 李承訓 律師被告丙○訴訟代理人甲○○上列當事人間請求土地所有權移轉登記事件,業經辯論終結,茲查本案尚有續行審理之必要,爰命再開辯論。中華民國96年5月21日民事第二庭法官蔡寶樺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裁定不得抗告。中華民國96年5月23日書記官謝至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