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0年度上更(一)字第342號刑事裁定

裁判字號: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90年上更(一)字第342號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91年02月07日

裁判案由:詐欺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裁定九十年度上更㈠字第三四二號
上訴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被告甲○○右上訴人因詐欺等案件,前經辯論終結,茲因尚有應行調查之,爰命再開辯論,特此裁定。
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七日
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刑事第七庭
審判長法官林榮龍
法官江錫麟法官謝說容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
不得抗告。
書記官金珍華中華民國九十一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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