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訴更一字第9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房屋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7年度訴更一字第9號原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育徵 訴訟代理人 黃裕中 律師被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代表人 簡世明 訴訟代理人 高忠田
劉淑芬 劉宜茹 上列當事人間房屋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7年11月6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孫國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11月6日
書記官楊曜嘉
裁判字號:高雄高等行政法院107年訴更一字第9號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7年11月06日
裁判案由:房屋稅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裁定
107年度訴更一字第9號原告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代表人 黃育徵 訴訟代理人 黃裕中 律師被告嘉義縣財政稅務局代表人 簡世明 訴訟代理人 高忠田
劉淑芬 劉宜茹 上列當事人間房屋稅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準備程序終結。
中華民國107年11月6日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第三庭
法官孫國禎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不得抗告。
中華民國107年11月6日
書記官楊曜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