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0年度消債更字第22號民事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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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字號:臺灣嘉義地方法院100年消債更字第22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5月06日
裁判案由:聲請更生程序
臺灣嘉義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消債更字第22號聲請人 顏玉芬 上列當事人聲請消費者債務清理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裁定公告之日起六十日內,台灣嘉義地方法院一百年度司執字第九四七三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一)就債務人顏玉芬對於第三人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之各項薪資債權(包括獎金)核發扣押命令之強制執行程序應予繼續,其餘程序應予停止。(二)就債務人顏玉芬所有如附表所示財產不得開始或繼續強制執行程序,但查封、扣押(含假扣押)程序,不在此限;台灣嘉義地方法院一百年度司執字第一00三七號債務執行強制執行事件就債務人顏玉芬對於第三人富康泰通路有限公司之各項薪資債權(包括獎金)核發扣押命令之強制執行程序應予繼續,其餘程序應予停止。
其餘聲請駁回。
理由
一、聲請意旨略以:聲請人已依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於民國100年4月27日向本院聲請更生,為確保全體債權人之債權得於更生程序中公平受償及防止債務人之財產減少,爰依法聲請保全處分,停止本院100年度司執字第9473號、100年度司執字第10037號事件之強制執行程序等語。
二、按法院就更生或清算之聲請為裁定前,得因利害關係人之聲請或依職權,以裁定為下列保全處分:一、債務人財產之保全處分;二、債務人履行債務及債權人對於債務人行使債權之限制;三、對於債務人財產強制執行程序之停止;四、受益人或轉得人財產之保全處分;五、其他必要之保全處分,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9條第1項定有明文。又前項保全處分,除法院裁定開始更生或清算程序外,其期間不得逾60日,復為同條第2項前段所明定。
三、查本件債務人顏玉芬已向本院聲請更生,惟其債權人國泰世華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對其每月對愛之味股份有限公司得支領之各項薪資3分之1、獎金及其他特別給付等債權,及債務人之如附表所示之不動產實施強制執行程序(本院10
0年度司執字第9473號),另債權人遠東國際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則對其每月對富康泰通路有限公司得支領之各項薪資3分之1、獎金及其他特別給付等債權實施強制執行程序(本院100年度司執字第10037號),此有聲請人提出本院執行處民國100年3月28日執行命令、查封登記函、通知函、及100年4月6日執行命令在卷可稽。按法院就更生之聲請為裁定前,為防杜債務人之財產減少,維持債權人間之公平受償及使債務人有重建更生之機會,始有保全處分之必要,消費者債務清理條例第19條立法說明可資參照。茲為維持債權人間公平受償,並確保債務人經濟生活之重建,爰依債務人之聲請,斟酌實際需要,於更生之聲請為裁定前,裁定如主文第一項。至於債務人聲請逾主文第一項所示部分,經核與上開意旨不合,而無必要,應予駁回,爰裁定如主文第二項。
中華民國100年5月6日
民事第二庭法官柯月美上為正本係照原本作成。
本裁定已於100年5月6日下午3時公告,如不服本裁定,應於裁定送達後10日內,以書狀向本院提出抗告,並繳納抗告費新臺幣1千元。
中華民國100年5月6日
書記官黃怡禎附表:
~IFKT30X0L0┌────────────────────────────────────────────────────────┐│100年度司執字第9473號財產所有人:顏玉芬│├─┬─────────────────────┬─┬────┬────┬──────┬──────┬──────┤│編│土地坐落│地│面積│權利│最低拍賣價格│保證金額│估計合理價格││├───┬────┬───┬───┬────┤├────┤│││││號│縣市○鄉鎮市區○段○○段│地號│目│平方公尺│範圍│(新臺幣元)│(新臺幣元)│(新臺幣元)│├─┼───┼────┼───┼───┼────┼─┼────┼────┼──────┼──────┼──────┤│1│嘉義縣│水上鄉│溪洲││657│建│138.64│全部│││││├───┼────┴───┴───┴────┴─┴────┴────┴──────┴──────┴──────┤││備考││└─┴───┴──────────────────────────────────────────────────┘┌─┬──┬───────┬───┬─────────────────┬──┬─────┬─────┬──────┐│編│││建築式│建物面積(平方公尺)│權利│││││││基地坐落│樣主要├───────────┬─────┤│最低拍賣│保證金額│估計合理│││建號│--------------│建築材│樓層面積│附屬建物主││價格││價格││││建物門牌│料及房││要建築材料││(新臺幣元)│(新臺幣元)│(新臺幣元)││號│││屋層數│合計│及用途│範圍││││├─┼──┼───────┼───┼───────────┼─────┼──┼─────┼─────┼──────┤│1│297│嘉義縣水上鄉溪│2層樓│1層:52.29│電梯樓梯間│全部│││││││洲段657地號│鋼筋混│2層:52.29│面積:3.80││││││││--------------│凝土加│合計:104.58│││││││││嘉義縣水上鄉水│強磚造││││││││││上村27鄰民享路│、住家││││││││││4號│用││││││││├──┼───────┴───┴───────────┴─────┴──┴─────┴─────┴──────┤││備考││└─┴──┴───────────────────────────────────────────────────┘~IFKT30X0L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