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21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05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2129號原告 江金焰 訴訟代理人 劉淑琴 律師被告 許尚玖 訴訟代理人 蘇家宏 律師複代理人 劉志忠 律師
黃修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0年9月5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鄧德倩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0年9月5日
書記官李彥勳
裁判字號:臺灣臺北地方法院100年訴字第2129號民事裁定
裁判日期:民國100年09月05日
裁判案由:遷讓房屋等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裁定100年度訴字第2129號原告 江金焰 訴訟代理人 劉淑琴 律師被告 許尚玖 訴訟代理人 蘇家宏 律師複代理人 劉志忠 律師
黃修上列當事人間請求遷讓房屋等事件,本院裁定如下:
主文本件應再開言詞辯論。
中華民國100年9月5日
民事第五庭法官鄧德倩以上正本係照原本作成本件不得抗告中華民國100年9月5日
書記官李彥勳